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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传动(3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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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传动(300904)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2:29
会议情况 - 银川威力传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7名董事实到[2] - 公司提议于2025年9月15日14: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 报告与预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7票赞成,全通过[3][4]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多份文件需股东会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7][8][9][10] - 《2025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7票赞成,全通过[11]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由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1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需股东会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18] 人员变动 - 王洁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拟聘任刘姝君[19]
威力传动(30090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8-28 12:27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72.0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9958%[6][25] - 授予价格为31.90元/股[7][34] - 激励对象总计183人[7][22]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28] 激励对象分配 - 陈永宁获授2.40万股,占授予总数3.33%,占公司股本总额0.0332%[26] - 李娜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数4.16%,占公司股本总额0.0414%[26] - 周建林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数4.16%,占公司股本总额0.0414%[26]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80人获授63.68万股,占授予总数88.35%,占公司股本总额0.8797%[26] 归属期与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归属比例20%[30] - 第二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24 - 36个月,归属比例30%[31] - 第三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36 - 48个月,归属比例50%[3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4985.37万元[39] -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6.0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1.50亿元[39] -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9.2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1.80亿元[39] 个人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分≥85,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5,80]为90%;(80,75]为80%;(75,60]及<60为0[40] 限制性股票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授予/归属数量按公式Q=Q0×(1+n)等调整,增发不调整[43][44] - 授予价格按公式P=P0÷(1+n)等调整,增发不调整,派息调整后P须大于1[45][46] 费用摊销 - 假设2025年9月授予,预摊销总费用2527.49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376.20万元、1148.74万元、696.89万元、306.66万元[52]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未归属股票取消归属[53] - 激励对象因违规导致职务变更等,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54] - 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已获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离职前缴完已归属部分个税[55]
威力传动(30090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8-28 12:27
财务审计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 股权激励 - 激励对象包括特定股东及家属、外籍员工[1]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未超10年[2] - 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 - 规定事项完整[2]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和个人指标[3]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透明,有利提升竞争力[3]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程序合规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4] -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4]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5]
威力传动(30090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8-28 12:27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72.0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9958%[6][25] - 激励对象总计183人,包括董事、高管、核心业务(技术)人员[7][2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90元/股[7][3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9][28]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陈永宁获授2.40万股,占授予总数3.33%,占股本总额0.0332%[26] - 李娜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数4.16%,占股本总额0.0414%[26] - 周建林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数4.16%,占股本总额0.0414%[26]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80人)获授63.68万股,占授予总数88.35%,占股本总额0.8797%[26] 归属期及比例 - 第二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30%[31] - 第三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36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50%[31]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4985.37万元[39] -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6.0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1.50亿元[39] -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9.2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1.80亿元[39] 费用摊销 - 假设2025年9月授予72.08万股,预摊销总费用为2527.49万元[52] - 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费用376.20万元、1148.74万元、696.89万元、306.66万元[52] 实施条件及程序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达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 - 股东会投票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4]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公告,未完成需披露原因并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6] 调整与处理 - 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调整方法含多种情况公式,增发时不调整[43][44][45][46] - 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修正预计可归属数量并计入成本[49] - 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绩效考评体系确定归属条件及比例[42]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66]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66]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不变更[66] - 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需返还权益[66] 激励对象变动处理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67] - 激励对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归属股票作废,需返还收益并缴个税[68] - 激励对象离职,未归属股票作废,离职前缴已归属部分个税[68] - 激励对象退休离职,未归属股票作废,离职前缴已归属部分个税;返聘有考核要求纳入归属条件[68]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68]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未归属股票作废,离职前缴已归属部分个税[69]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股票由继承人持有,未归属按原程序进行[69]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未归属股票作废[69]
威力传动(30090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8-28 12:27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72.08万股[1] - 职工董事陈永宁获授2.40万股[1] - 财务总监李娜获授3.00万股[1] - 副总经理周建林获授3.00万股[1] - 180名核心人员获授63.68万股[1]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公司股本1%[1]
威力传动(30090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28 12:27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7][10]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收不低于8亿,净利润不低于4985.37万元[7] - 2026年营收不低于16亿,净利润不低于1.5亿[7] - 2027年营收不低于19.2亿,净利润不低于1.8亿[7] 考核规定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按现行规定实施[8] - 不同评分对应不同个人层面归属比例[8] -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12]
威力传动(30090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12:27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激励计划流程 - 激励对象名单需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4] - 应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4] - 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4] 激励计划评价与影响 - 考核体系全面、指标科学合理[5] - 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安排[5] - 实施可健全激励、完善分配机制[5] - 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目标实现[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5]
威力传动(300904)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2025-08-28 12:27
融资计划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6亿元[1] - 预计2025年10月底完成发行,发行数量上限21714970股[4] - 截至承诺公告日总股本7238.32万股,发行后预计9409.82万股[6] - 除本次发行外,将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2] 业绩情况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954.97万元,扣非净利润 -11643.15万元[4] - 假设2025年亏损,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 -0.39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4%[6] - 假设2025年盈利,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0.55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6%[7] - 发行完成且盈利,短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预计下降[8] -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收入和利润未增长,每股收益等指标有下降风险[9] 项目建设 - 拟建设风电增速器智慧工厂项目,提高增速器生产规模和盈利能力[12] - 2024年新增约400名员工用于该项目人才储备[13] 技术与标准 - 先后参与起草1项国家标准和3项行业标准[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拥有有效专利204项,含发明专利31项等[15] 股东回报 - 制定《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9] - 违反回报措施承诺将接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或监管措施[25] 审议情况 -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已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25] -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将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威力传动(300904) -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28 12:27
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5-055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的相关议案。《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 告 已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威力传动(300904)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5-08-28 12:27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股票简称:威力传动 股票代码:300904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inchuan Weili Transmission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 600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八月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