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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2024-06-18 11:58
融资情况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5,841,741股,募资219,999,966.06元[1]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00.00万张可转债,总额80,000.00万元[2] 资金使用 - 特定对象募资已置换自筹资金7,376.37万元[4] - 不特定对象募资累计投入51,656.66万元[5] - 不特定对象募资在两项目累计投入18,095.45万元[6] - 不特定对象募资已置换自筹及费用19,357.79万元[7] 项目调整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使用时间调至2025年7月1日[8] - 6月1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调整议案[11][12] - 保荐机构认为调整合规无重大不利影响[14]
翔丰华: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2024-06-18 11:58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4-48 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运营的统筹 安排以及能够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7 月 1 日调整至 2025 年 7 月 1 日。此次调整 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5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41,74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6 元/ 股,募 ...
翔丰华:关于“翔丰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22 11:17
翔丰转债信息 - 翔丰转债代码为123225[2] - 转股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9年10月9日[2] - 暂停转股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2日[2] - 恢复转股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2] -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致暂停转股[2]
翔丰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17 13:02
利润分配 - 总股本109,349,097股,分配股本基数108,043,997股[2] - 每10股派现金红利3.239617元,合计35,002,122.08元[2] - A股除权前每10股派现金红利3.200952元[2]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5月23日[7] - A股股东红利5月23日划入账户[9] 其他调整 - 2023年度分配完成后调整最低减持价格限制[10] - 权益分派后可转债转股价格5月23日调整[10] 股本变化 - 自方案披露至实施,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12,756股[4]
翔丰华:关于调整翔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5-17 13:01
债券与转股 - 2023年10月10日发行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3] - 初始转股价格为33.63元/股[6] - 2024年3月13日起转股价格修正为27.80元/股[6] - 2024年5月23日转股价格由27.80元/股调整为27.48元/股[4] - 2024年5月14 - 22日停止转股,5月23日起恢复转股[9] 现金分红 - 以108,043,99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3.239617元,共派现金红利35,002,122.08元[8] -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32元/股[9]
翔丰华: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翔丰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13 09:34
翔丰转债转股时间 - 转股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9年10月9日[2] - 暂停转股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 - 恢复转股时间为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时P1=P0/(1+n)[4] - 增发新股或配股时P1=(P0+A×k)/(1+k)[4] - 三项同时进行时P1=(P0 - D+A×k)/(1+n+k)[4]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公司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依次调整并公告[5] - 可能发生股份回购等情形时视情况调整[5]
翔丰华:关于5%以上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5-10 10:19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4-42 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5%以上股东钟英浩 女士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将所持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104)。 近日,公司收到 5%以上股东钟英浩女士的通知,获悉钟英浩女士将其持有 的部分可转债分批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截止 2024 年 5 月 10 日,钟英浩女士可 转债累计解除质押共 476,800 张,合计占公司可转债剩余数量比例为 5.96%,尚 未解除质押的可转债为 0 张,占公司可转债剩余数量比例为 0%。具体情况如下: | | 是否为控股 | 本次解 除 | 占公司可 | | | | | ...
翔丰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5-09 12:51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 参与人数不超过18人[6] - 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30.51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1937%[7] 公司回购情况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0元/股[9] - 截止2023年6月28日,回购股份1305100股,占总股本1.1937%,成交总金额51031951元[9]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为24个月,自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11] - 解锁时点为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解锁比例100%[12] 股票买卖限制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管理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10] - 董事会需在审议通过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进行相关公告[15] - 公司需在完成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16] - 管理委员会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计划终止[17] 持有人会议相关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持有人[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22] 管理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23] - 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23] 议案表决规则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规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21]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设立后将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17]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自批准日至计划终止日有效[28][29]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 包括公司股票权益、现金存款和利息、其他投资资产、公司分红等[31] - 锁定期内因公司分红等取得的权益与计划一并锁定,锁定期与计划相同[31] 资产处置与分配 - 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方式并分配资产[32]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33][34] 存续期与变更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含)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34][38]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36]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 在存续期届满未展期、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清算分配完毕等情况下可终止[37][38] 持有人权益与处置 - 存续期内持有人份额除规定情形外不得转让等处置,锁定期内不得要求权益分配[39] - 归属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持有人,相关本期计划份额由管委会处置[39] - 公司有权取消特定情形持有人参与资格,并按原则转让其份额[40] - 取消资格情形包括辞职、合同到期不续签等8种[41] - 持有人职务变更、丧失劳动能力等5种情形权益不变[41][42] 其他规定 - 未约定事项由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处置方式[42] -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服务权利[44] - 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规定执行[44] - 员工因计划实施需缴纳的个税由个人承担[44] -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44]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4] - 文件日期为2024年5月9日[45]
翔丰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5-09 12:51
可转债发行 - 发行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80,000.00万元,净额790,728,457.59元[7] - 期限6年,自2023年10月10日至2029年10月9日[7][11] - 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12]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13] - 转股期自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9年10月9日止[18] - 初始转股价格为33.63元/股[20] 转股规则 -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23] -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23] - 转股数量Q=V/P,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26] - 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可转债余额,五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26] 赎回与回售 - 到期赎回时以票面面值的118%(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债券[27] - 转股期内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28] - 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回售[31] 原股东配售 - 发行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9日,原股东可优先配售[38] - 发行人总股本109336341股,可参与优先配售股本为108031241股[40] -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可转债上限总额为7999929张,约占发行总额的99.9991%[40] - 原股东按每股配售7.4052元面值可转债比例优先配售,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40] 其他要点 - 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20,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2,500.00万元[4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3,472.9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00万元[49] - 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22,500.00万元[49] - “翔丰转债”转股价格由33.63元/股向下修正为27.80元/股,2024年3月13日起生效[52] - 2024年4月30日完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工商备案[54]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51]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滨海支行等三个专项账户[50]
翔丰华: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09 12:5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市翔丰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