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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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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公司已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改善经营状况
证券日报· 2025-09-02 12:12
公司业绩表现 - 公司业绩出现一定波动 [2] - 业绩波动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 行业周期变化 公司自身产品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 [2]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已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经营状况 [2] -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力度 [2] - 公司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与服务水准 [2] - 相关措施目前已初见成效 [2]
交大思诺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51.64%,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
证券之星· 2025-08-28 22:5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1.28亿元,同比下降18.48% [1] - 归母净利润1218.68万元,同比下降51.64% [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7730.98万元,同比下降22.09% [1] -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1593.38万元,同比下降34.3% [1] - 扣非净利润992.42万元,同比下降52.67% [1] - 货币资金6077.36万元,同比下降21.48%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69.0%,同比下降3.08个百分点 [1] - 净利率9.45%,同比下降41.51% [1] - 去年净利率14.45%,显示产品或服务附加值较高 [3] - 三费占营收比34.72%,同比上升19.86% [1] 资产质量与现金流 - 应收账款2.85亿元,同比增长15.36% [1] - 应收账款占最新年报归母净利润比例达585.77% [1][4] - 有息负债128.58万元,同比增长110.47% [1]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1元,同比下降1714.46% [1] - 每股净资产14.64元,同比下降0.14% [1] 投资回报表现 - 去年ROIC为3.71%,资本回报率不强 [3] - 上市以来ROIC中位数16.95%,投资回报良好 [3] - 2022年ROIC为2.72%,为历史最低水平 [3] 业务特点 - 公司业绩主要依靠研发驱动 [4] - 上市时间不满10年,财务数据历史参考性有限 [3]
交大思诺: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7 13:18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2]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交大思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7 13:12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2]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 [2] 财务报告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完成编制并获董事会批准 [2]
交大思诺(300851)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7 09:48
会议安排 -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送达全体董事[3]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5名董事全部出席[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9月25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12][13] 报告与议案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8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4] - 多份议案获董事会表决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10][11] 人事变动 - 赵胜凯辞去非独立董事等职务后重新当选相关委员[11] - 臧瑞雪辞去董事职务,提名赵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12]
交大思诺(300851.SZ):上半年净利润1218.68万元 同比下降51.64%
格隆汇APP· 2025-08-27 09:3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同比下降18.4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8.68万元,同比下降51.6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2.42万元,同比下降52.67% [1] 盈利能力 - 基本每股收益0.1402元 [1]
交大思诺: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9:2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1] -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由监事会主席邱宽民主持 [1] - 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 - 报告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1] - 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 为保持与新施行法律法规一致性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2]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2] - 修订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 -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 -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信息披露安排 -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8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2] - 《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文件同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 - 所有文件均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 [2]
交大思诺: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7 09:20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25日10: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4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15-9:25及9:30-11:30、13:00-15:00 [1]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 参会人员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8日,当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会 [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可出席会议 [2] - 股东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可不限于公司股东 [2]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非累积投票提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包含9个子议案 [4][9] - 议案内容需参考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 - 部分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 [4] 会议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 [4] - 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邮箱jdsn@jd-signal.com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 [5]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 [5][7] -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弃权三类 [7]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15至15:00 [7] 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电话010-62119891,传真010-62119895,指定邮箱jdsn@jd-signal.com [5] - 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邮编102206 [5]
交大思诺(3008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1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工作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6] 工作要求 - 在官网开设专栏并公示新媒体平台[7] - 设立联系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7] - 考虑股东会因素为股东参与提供便利[8] - 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8] 人员安排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12]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14] 工作规范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八种情形[14] 人员协助与培训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4] - 相关人员需具备相应能力和品行[14][15] - 可定期开展工作培训[15] 制度执行与管理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17]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自通过之日施行[19]
交大思诺(300851)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17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 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 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