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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0: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日常办事机构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规 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董 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锦盛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睿锋)
2024-04-24 10: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陈睿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 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陈睿锋,本科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资质。现于绍兴天鹰税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任副 所长、绍兴天颐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绍兴天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任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恪尽职守、诚信客观的原则,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 ...
锦盛新材: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0: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 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浙江锦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 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二章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交易、或者非场内交易 的,实质为远期、互换、期权、期货、掉期和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 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 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 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 ...
锦盛新材: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0: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锦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 项目 | | 序号 | 金额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29,285.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8,798.21 | | | 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净额 | B2 | 722.4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81.71 | | ...
锦盛新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0: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 金额,适用《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公司进行 委托理财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 委托 ...
锦盛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0: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 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3、 投资额度及期限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盛新材")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 ...
锦盛新材: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4 10: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 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 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 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 (范围包括应收款项、 ...
锦盛新材: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4 10:09
经营范围变更 - 增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与销售等一般项目[2] - 减少货物进出口和进出口代理许可项目[3] 公司章程修订 - 明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总监[5] - 独立董事提议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过半数同意[6]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新增公司分拆[6] - 重大资产买卖或担保超30%需特别决议[6] - 董事会职权新增聘任或解聘高管并定报酬[7]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 - 董事会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过半数表决[10] - 股东大会审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 - 指定至少一家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1] 其他 - 修订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 - 董事会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办工商变更[12] - 修订后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13] - 备查文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14] - 公告发布于2024年4月25日[16]
锦盛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0:09
监事会会议 - 2023年监事会召开四次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相关报告及议案[2][3] 公司评价 - 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内控、财务和风控完善[4][5] - 2023年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无违规占用和担保[7][8]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加强监督促规范运作[14]
锦盛新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0: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 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 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 会议届次 | | 召开时间 | | | | | 会议决议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届董事会 | 2023 | 年 | 3 月 | 3 | 日 | |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 第二次会议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