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3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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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1:17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于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全体股东[5]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14时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6]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759,000股,占比66.7582%[10] - 出席现场会议6名,代表66,750,000股,占比66.7492%[11] - 参加网络投票4名,代表9,000股,占比0.0090%[12] -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4名,代表9,000股,占比0.0090%[14]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66,750,700股,占比99.9876%;反对8,300股,占比0.0124%;弃权0股[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对各议案同意700股,占7.7778%;反对8300股,占92.2222%;弃权0股[19][20][21][22]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5-17 11:17
董事会人事变动 - 2024年4月23日提名林素燕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 - 2024年5月17日林素燕当选独立董事[2] - 徐晓东连续任职六年申请辞职[5]
浙矿股份(300837) - 2024年05月13日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13 11:08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 300837,证券简称为浙矿股份 [1] - 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 16:30 通过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 )网络互动举行 2023 年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陈利华、总经理林为民等 [2] 业务范围 - 以中大型矿山机械设备、资源再生处置利用设备等为主导产品,是集绿色、智能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能实现成套设备及其智能化管理系统等整个产业链核心装备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 [2] - 围绕破碎、筛分技术优势为砂石矿山资源破碎加工、金属矿山资源破碎加工、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提供绿色智能化装备及整体解决方案 [2] 项目进展 - 废旧电池处理项目已进入土建施工阶段,将根据行业政策和下游市场情况有序推进建设 [2] - 建筑垃圾再生回收利用设备已完成样机的生产 [3] 营收情况 - 2023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变化受市场环境影响、客户在建生产线项目延期导致相关收入未在 2023 年内确认等因素影响 [4] 销售策略 - 长期秉持以点带面、口碑营销、技术驱动的销售策略,销售费用率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 [4] - 管理层已根据市场变化,通过适当扩大销售队伍、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多层次强化客户粘性等方式优化和提升销售能力 [4]
浙矿股份(300837) - 2024年05月13日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13 09:25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 300837,证券简称为浙矿股份 [1] - 公司全称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 业绩说明会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编号为 2024 - 001 [2] - 参与人员为通过价值在线线上参与的全体投资者 [2] -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 16:30 [2] - 地点为价值在线网络互动平台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陈利华、总经理林为民等 [2] 公司业务相关 - 2023 年主要业务以中大型矿山机械设备、资源再生处置利用设备等为主导产品,实现成套设备及其智能化管理系统等产业链核心装备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围绕破碎、筛分技术优势为多领域提供绿色智能化装备及整体解决方案 [2] - 废旧电池处理项目已进入土建施工阶段,将根据行业政策和下游市场情况有序推进建设 [2] - 建筑垃圾再生回收利用设备已完成样机生产 [3] 营收与销售相关 - 2023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变化受市场环境、客户在建生产线项目延期等因素影响,相关收入未在 2023 年内确认 [4] - 公司秉持以点带面、口碑营销、技术驱动的销售策略,销售费用率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管理层已根据市场变化优化销售能力,包括扩大销售队伍、拓展海外市场、强化客户粘性等 [4]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06 08:03
| 证券代码:300837 |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0 |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13 日(星期一)15:00-16:30 关于举办 2023 年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年度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13 日(星期一)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4 年 05 月 13 日 前 访 问 网 址 https://eseb.cn/1ehn3E6U ...
浙矿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6 08: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保荐机构编号: | Z22531000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4 号)核准,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矿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5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130.07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 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海通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浙矿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25 03:4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浙矿股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滑,受国内砂石骨料行业波动、部分大型生产线订单工期延长影响[6][17] 合规与监管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2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9次[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4]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4年2月23日[4] 股份承诺 - 陈利华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7] - 陈利华等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 [7] - 陈利华等承诺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 - 陈利华等个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20%[12] - 湖州君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50%[12] - 浙创投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最高可达所持股份总额的100%[12] 股价稳定方案 - 预警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公司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8] - 启动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30日内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并提前公告[8] - 控股股东增持触发条件为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后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9] 回购与赔偿 - 招股书有问题,公司30天内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回购价取发行价和认定日前30个交易日均价孰高者[10] - 招股书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公司30天内依法赔偿[10] - 陈利华促成公司30天内启动回购新股,购回价取发行价和认定日前30个交易日均价孰高者[11] - 招股书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陈利华30天内依法赔偿[11]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违法事实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1] - 海通证券为文件问题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11] - 律所文件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11] 公司发展与制度 - 公司将采取加快主营业务发展等措施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13] -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募投项目前期准备[13] - 公司将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1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13] - 公司未来将根据监管要求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13] - 董事和高管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3] - 董事和高管承诺职务消费行为将受约束[1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4]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5] 公司大事 -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17] -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工作[17] - 2023年海通证券委派周漾接替胡东平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17]
浙矿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5 03:4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浙矿股份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星宙 联系电话:1850161125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漾 联系电话:13651665887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星宙、周漾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2024 年 4 月 19 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 | |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二)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 | (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 | 录音、录像、照相; | | (四)走访或者函证上市公司重要的供应商或者客户。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浙矿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03:4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矿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矿股份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4 号)核准,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 ...
浙矿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03:4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矿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财务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 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