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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3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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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30083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10:36
资金募集 - 发行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3.114842亿元[2] 项目投资 - 废旧新能源电池项目投资4.0613亿元,募资2.5亿元[5] - 建筑垃圾项目(一期)投资1.537121亿元,募资7000万元[5] 现金管理 - 使用不超1.7亿自有、2.1亿募资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8][9][17][18] - 用于买12个月内理财产品,收益波动不可预期[14]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晓东-已离任)
2025-04-21 10:34
会议召开情况 - 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5月17日[2] - 任期内公司召开2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2次[5]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 - 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5] - 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6] - 2024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 - 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1] -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2] 报告披露与制度执行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0] - 任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10] - 任期内公司无应披露的关联交易[11] -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规定[13] -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且能有效执行的内部控制体系[13] - 公司法人治理、日常管理等活动严格按内部控制规定进行,并合理掌控内外部风险[13]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14] 其他事项 -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审计机构[12]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 - 2024年独立董事严格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15]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林素燕)
2025-04-21 10:34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3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3次[5]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主持2次[5] 信息披露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0] 合规情况 - 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10] - 对外担保无逾期、涉诉及败诉担责情形[10] - 任期内无应披露关联交易[10] 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10] 其他事项 - 2023年度分红、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完成[11] - 董事、高管薪酬符合规定[11]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关注重大事项[13] 内部控制 - 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且执行有效[12] 承诺履行 - 公司及股东无违反公开承诺情况[12]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0:34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人数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议案与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出议案[9]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召开前5日发书面通知[10] - 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3]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5] 决议与记录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另有要求[17]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0:34
舆情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分重大和一般舆情[4]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5]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6] 舆情处理机制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办公室灵活处置[10] - 重大舆情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11]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15]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0:3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 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根据《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其中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兵)
2025-04-21 10:3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无缺席[5]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2次股东大会[5] -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战略、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2、3、4次会议[5][6] - 2024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 报告披露与资金情况 - 2024年按时披露4份报告[10]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10] - 任期内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11] 募集资金与审计 - 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12] - 2024年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2] 权益分派与薪酬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3元[13] - 董事、高管薪酬按考核结果发放[13] 内控与承诺 - 公司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并有效执行[14]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无违反公开承诺情况[14]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按要求履职[15] - 2025年将继续履职提供决策参考[15]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季立刚)
2025-04-21 10:3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5次[4]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 - 2024年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4] - 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5] - 2024年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6] - 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1] -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1] 报告披露与资金管理 - 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四份报告[9]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9] - 无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10] - 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合规[10] - 对可转债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10] 权益分派与薪酬管理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11] - 报告期内董高人员薪酬按考核结果发放[12] 公司治理与内控 - 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并有效执行[12] - 公司活动按内控规定进行,掌控内外部风险[13]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无违反公开承诺情况[1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按要求履职[14] - 2025年将继续履职,关注重大事项[14] - 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参考意见[14] - 独立董事季立刚于2025年4月19日签署述职报告[15]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1 10: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6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股份总数10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0][24]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100万股,陈利华持股43.40%,湖州君渡投资持股10.00%,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持股11.00%,陈利群等各持股8.90%[2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三)(五)(六)项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9]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5][5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4] - 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0]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0:34
会议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1] - 提前三日发会议通知,变更通知也需提前三日[1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3]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6] 会议记录与制度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6] - 部分事项经讨论和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讨论和同意[8] - 可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