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30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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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2 08:25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草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22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委员会 ...
新产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2 08:25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22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提名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 的经营管理工作;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使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 ...
新产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敏)
2024-08-22 08:25
独立董事提名 - 张敏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8][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0][11]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1]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勤勉尽责[12]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2]
新产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8-22 08:25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6] - 每年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9] - 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 决策程序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董事、监事会表决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总额和比例[11] - 董事会在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8] 特殊情况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应在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披露公告[18] - 现金分红金额满足特定条件需披露相关内容[20] - 财务报告有问题或资产负债率高等情况实施现金分红需披露合理性[20] 其他 - 拟发行证券需在募集说明书披露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23]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政策情况接受监督[26] - 监事会督促董事会改正未严格执行政策情况[2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8] 重大投资 - 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满足条件属重大投资计划[10]
新产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伍前辉)
2024-08-22 08:2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提名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伍前辉 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 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 ...
新产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伍前辉)
2024-08-22 08:25
独立董事提名 - 伍前辉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声明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8][10]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任期符合规定[10][11] 履职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1] - 任职遵守规定,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2]
新产业: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8-22 08:25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 - 2024年8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开展业务[1][16][19] 业务基本信息 - 额度不超8亿,期限12个月,额度可滚动[1] - 涉及美元、欧元等货币,交易品种含衍生品[4] - 向中行、招行等银行开展业务[5] 资金与风险 - 资金为闲置自有,不涉及募集资金[8] - 存在汇率利率等风险[11]
新产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2 08:2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024年8月2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选聘、改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尽责核查财报[7][15] 选聘与改聘程序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有提议等基本程序[8][9] - 改聘应事先通知,表决时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2] 改聘要求 - 改聘应具合理性,可在公告中披露情况[13] 选聘限制 - 事务所分包转包或报告有明显质量问题,公司不再选聘[15]
新产业: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8-22 08:25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8月22日审议通过换届选举,提名刘登科、马杰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 - 候选人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用累积投票制选举[2] -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大会通过起三年[2] 股权结构 - 西藏新产业直接持有公司26.88%股份[7] - 实际控制人翁先定持有西藏新产业99%股权[7] 人员信息 - 刘登科自2015年9月至今任监事会主席[6] - 马杰2016年6月加入,现任人力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监事,持股100股[8]
新产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8-22 08:25
投资决策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3] - 股东会对对外投资决策权限涉及资产等占比超50%且有绝对金额要求[8] - 董事会对对外投资决策权限涉及资产等占比10% - 50%且有绝对金额要求[10][11]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非证券等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签批[12]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6] 投资流程 - 总经理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并提建议[16] - 短期投资由职能部门预选编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20]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且人员分离制约[21] - 公司购入短期有价证券当日记入名下[21] - 财务部定期与证券营业部核对证券投资资金情况[23]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定义为持股超50%或表决权有重大影响的公司[45]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37]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43] 投资管理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职能部门每季度汇报情况[27]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审计[37] 投资转让与收回 - 对外投资转让情形包括悖于经营方向等[30] - 对外投资收回情形包括经营期满等[32] 人员派出 - 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组建子公司派出董事长等[35] 财务核算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记录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3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