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3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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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8 10:4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张建军先生、谷琛女士、肖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谷琛女士、肖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1 ...
北鼎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28 10:44
关联资金情况 - 表格呈现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1][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涉及现、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等[2]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涉及多类关联方[2] 企业人员 - 企业负责人为GEORGE MOHAN ZHANG[2] - 主管会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为牛文娇[2]
北鼎股份: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3-28 10:44
监管工作情况 - 2023年现场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次[3] - 发表独立意见6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 培训1次,日期为2023年12月27日[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4] 人员变动 - 2023年3月14日万云峰不再负责持续督导,由陈丽霞接替[8] - 2024年3月13日陈贤德不再负责持续督导,由邱羽接替[8] 其他情况 - 列席三会次数均为0次[3] - 未及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公司及11项股东承诺均已履行[7]
北鼎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8 10:44
资金安排 - 公司拟用不超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2][13][14] -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13] 投资情况 - 投资品种为不超一年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3][4] - 投资产品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4] 权责及收益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决策,财务部实施[6] - 投资收益归公司所有[7] 风险与控制 - 投资风险有市场波动等[9]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筛选对象等[10][11]
北鼎股份: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8 10:44
业绩情况 -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39.3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2] - 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同行业审计客户237家[2]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超660人[1] 审计相关 - 2023年续聘信永中和为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3][4] - 信永中和对2023年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2023年审计及年报工作中表现良好[8][9]
北鼎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
2024-03-28 10:4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2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所律师已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采用了书面审查、查询、计算、 复核等方法,勤勉尽责、审慎履行了核查和验证义务。 3、 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已履行法律 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已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京天股字(20 ...
北鼎股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3-28 10:44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 展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关于本交易业务之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 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所造成的影响, 以期公司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 二、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 ...
北鼎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8 10:44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66,528.38万元,同比减少17.33%[4] - 2023年利润总额7,847.37万元,较去年增长56.28%[4]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35.73万元,较去年增长51.92%[4]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34,315.75万元,较年初增加324.18%[7] - 2023年末负债总额22,694.36万元,较年初减少29.69%[9]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4,462.5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56.60%[15] 盈利指标 - 2023年主营业务销售毛利率为51.27%,较2022年增加2.55个百分点[17] - 2023年销售净利率为10.73%,较2022年增加4.89个百分点[17]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82%,较2022年增加3.18个百分点[17] 资产负债指标 - 2023年资产负债率为23.41%,较2022年减少7.65个百分点[17]
北鼎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8 10:4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 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 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528.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33%。主 要原因为公司自主品牌整体收入进一步承压。同时,公司自主品牌海外业务渠道 及运营模式等方面调整对北鼎海外业务收入产生了结构性影响。代工业务收入随 各主要代工客户库存水平恢复出现小幅回升。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6,403.21万元,同比增加59.20%,主要 原因包括:a)综合毛利率稳定改善;b)自主品牌海外运营模式的调整较大程度优 化了该业务整体费用水平;c)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各项成本费用投放效率有 所提升。 | | | |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北鼎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8 10:4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 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议案 | | --- | --- | --- | --- | | 1 | 2023/3/29 | 第四届监事会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 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