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智能(3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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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智能(3008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2025年08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
建科智能(3008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08 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但发生下列情形的,董 事辞职报告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 ...
建科智能(30082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7 14:48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08 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置及任职资格 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要求外,公司应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 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 验。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 1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1)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 露相关规定; (2)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 ...
建科智能(3008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 ...
建科智能(30082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08 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公司内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 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 1 - (1) 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 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 施; (3) 独立进行公司内部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及时报告审计结果。如发现 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应立即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 查和评估,及时反馈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 进建议,监督改进情况; (5) 负责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 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 信息等; (6 ...
建科智能(3008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08 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 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具体如下: (一)合规性原则 ...
建科智能(30082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4:48
- 1 - 第一条 为完善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明 确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诚信和勤勉的履行职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08 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应当同时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具有 5 年以上同规模企业的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
建科智能(30082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内部审批程序 (2025 年 08 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按《创业板上市规则》及《规 范运作指引》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会导致其违反境内外法律法 规规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 公司可以按本制度豁免披露。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 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 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 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包括保密商 务信息。 - 1 - 第一条 为规范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
建科智能: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0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0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1] - 会议由董事长陈振东召集并主持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符合监管规定且无虚假记载 [1] - 报告编制期间未发生泄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 公司章程修订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并取消监事会设置 [2] -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2] - 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银行授信申请 - 向10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80,200万元 具体包括:光大银行8,000万元 民生银行20,000万元 兴业银行8,000万元 工商银行5,000万元 浦发银行7,200万元 招商银行8,000万元 中信银行5,000万元 华夏银行5,000万元 农业银行4,000万元 中国银行10,000万元 [5] - 授信方式均为信用授信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 [5] - 授信范围涵盖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 信用证等综合业务 [6] 审计机构续聘 -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7]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 定于2025年09月1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7]
建科智能: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0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08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1] - 会议于2025年0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1] -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由监事会主席王广之先生主持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1] - 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1] - 确认报告编制期间未发生泄密及违反法规行为 [1] 审计机构续聘决议 -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2] - 认为该所具备执业资质 在独立性及专业能力方面符合要求 [2]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