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3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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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仕达克: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07 12:24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肖萍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4 年 2 月 7 日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肖萍先生《关于提议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肖萍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肖萍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 购的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的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出售。如有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 ...
贝仕达克: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08 09:56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信达会字(2024)第005号 致: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现行有效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石力律 师、罗晓丹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发表见 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11、12/F,TaiPingFinanceTower,YitianRoad6001,FutianDistrict,ShenZhen,P.R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传真(Fax.):(0755)8 ...
贝仕达克: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8 09:56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4-002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肖萍先生。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4、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4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召开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方式及时间(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如果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
贝仕达克: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5 08:18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 公告》。现再次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 9:15-9 ...
贝仕达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4-01-02 08:13
培训情况 - 2023年12月22日培训小组对贝仕达克相关人员现场授课[3] - 培训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内部董事等[3] 培训内容与目的 - 培训介绍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及独立董事相关规定[2] - 使相关人员掌握规定,增强规范运作意识[4] 保荐机构 - 国信证券是贝仕达克上市保荐机构[2]
贝仕达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02 08:13
业绩总结 - 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69,908.55万元,同比降12.14%[5] - 2023年1 - 9月归母净利润3,863.63万元,同比降37.81%[5] - 2023年1 - 9月扣非净利润3,874.33万元,同比降34.10%[5]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2] -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审计部门[2]
贝仕达克: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3-12-19 10:21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经事后审核发现,因工作 人员疏忽,上述公告存在相关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附件二的授权委托书中: | |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 --- | --- | | 提案编 | 议案名称 | 该 列 打 | | | | | 码 | | | | | | | | | 勾 的 栏 | | | | | | | 目 可 以 | | | | | | | 投票 |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
贝仕达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1:1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 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 ...
贝仕达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1:11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有金额占比和绝对金额标准[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涉及重大诉讼等金额标准[8] - 业绩预告和快报重大差异认定有变动幅度标准[9][11] 处理规定 - 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前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更正按规定执行[7] 责任机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由内审部门调查审议[13] - 董事长等对年报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13] - 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含通报批评并纳入绩效考核[17]
贝仕达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1:1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深圳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