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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海讯(3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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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海讯(30081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3:06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控、建监督体系和规范审计工作[4]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各部门、子公司和分公司等[5] 机构与人员 - 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9]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规范[10] 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每年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13]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工作,评价内控有效性[13] 权限与职责 - 内部审计人员履职可接触相关部门、人员、记录和资产[15] -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查看所有与审计相关经营记录和资产[16] 时间要求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4] - 实施审计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完成审计报告[29] 审批与沟通 - 内部审计计划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0] - 审计计划重大调整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1]
中科海讯(30081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三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 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四条 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 的有效执行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 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同时控制其他公司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公司依照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如 有)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如有)及高 级管理人员适当进行调整。 1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
中科海讯(3008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6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和《公司章程》 ...
中科海讯(3008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 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北京中科 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 ...
中科海讯(30081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26 13:06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对股东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5] 公司与关联方关系 - 公司应与控股股东等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9]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9][10] 资金管理责任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2] - 总经理为执行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具体监管负责人[12] 资金往来审批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履行审批手续[11] 资金监控机制 - 财务部严格资金流出审批及支付程序,建立监控机制[12] - 财务部会同内审机构定期检查并报董事长[13] 资金占用处理 - 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和占用费并报告监管部门[16]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需符合规定[13] 审计与公告 - 外部审计师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依规定公告[14]
中科海讯(3008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3:06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精通企业会计 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四)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具有审计上市公司丰富工作经验的 注册会计师,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 ...
中科海讯(3008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 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 委托理财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 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
中科海讯(30081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3:06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 ...
中科海讯(3008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O-\exists i\neq j\backslash\exists$$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出辞职。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 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
中科海讯(300810)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接待对象与原则 - 特定对象包含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7] - 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等五项原则[9] 接待工作负责人员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12]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18] 接待时间与预约 - 来访投资者需提前2个工作日与公司证券资本部联系预约[32] - 现场接待时间为工作日8:30 - 12:00,13:00 - 17:30[34] 接待要求与限制 - 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来访[16]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需按要求预约并签署承诺书[18] - 应合理安排参观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19] - 控股股东等接待媒体采访应知会董事会秘书[19] 资料保存与信息披露 - 公司对接受调研、采访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1]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报告文件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需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3] - 公司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中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23] 授权与责任 - 以公司或机构投资者名义调研需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并在《承诺书》中签章[35] - 承诺书中形成的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40] - 公司接待及非授权人员违反制度造成损害应担责[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