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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30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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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3007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制度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并保护其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原则[6] 工作目的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等信息[9] - 公司指定至少一家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0] - 公司可通过公告、股东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15]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16] -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 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有义务配合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9] 证券部工作内容 - 证券部负责分析投资者情况、政策法规等并撰写报告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20] - 证券部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举行分析师说明会等活动[20] - 证券部负责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的编制等工作[20] - 证券部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并准备材料[20] 信息披露与人员要求 - 公司在网站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披露信息[20]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22] - 公司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培训[22] 活动规范 - 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22]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29]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30]
震安科技(30076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可视同关联人[5] 关联交易决策 - 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15]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6] 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特定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公司应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3]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3]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当年度总金额合理预计,若实际执行中超过预计总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24]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4] - 披露关联交易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6] - 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27] - 披露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应包含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等内容[2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30] -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办法,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也适用[32]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2] - 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2][33] - 与关联人共同现金出资设公司达标准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关联人提供特定财务资助或担保,公司可申请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3] - 特定独立董事关联交易,公司可申请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3]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公司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3] - 关联交易决策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5] - 办法与相关文件不一致或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执行[35] - 办法中“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6] - 管理办法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7]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审计制度修订 - 震安科技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1] 审计工作安排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4] - 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5] 财务审阅与表决 - 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3][4] - 对年度财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4] 后续评价与决策 - 评价事务所工作质量决定是否续聘[4] 内控与保密 - 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内控自评报告[5] - 年报编制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5]
震安科技(30076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总经理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总经理权限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多类交易指标低于公司对应审计数据10%或特定金额,总经理可处理[8][9] - 特定关联交易金额下,总经理可批准[9] 总经理办公会 - 定期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15] - 特定情形下两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纪要存档不少于五年,结束五日分送并报董事会备案[19] 总经理职责与考核 - 就公司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负责真实性[21] - 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并制定方案[25] - 薪酬与公司和个人业绩挂钩[25] - 违规致公司受损应受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5]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项按法规执行,抵触时依国家法律和章程[27]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7]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 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 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 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考核范围内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 持续发展,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 事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 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且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担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应当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 ...
震安科技(3007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4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 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通过购买、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收益的行为(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12个月, 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
震安科技(300767) -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洁民)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洁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 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 席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丁洁民先生:1957 年 9 月生,毕业于同济大学,博士。 1990 年 4 月—1994 年 1 月,任上海城市建筑学院建工系副主任; 1994 年 1 月—1997 年 9 月,任上海城市建筑学院设计研究院院长; 1997 年 9 月—1998 年 9 月,任同济大学规划设 ...
震安科技(300767) - 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收集整理信息披 露所需的各类文档、资料。协助董事会秘书及时了解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 的重大信息,并及时发布,建立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编制与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 文件,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第二条 维护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系。研究、实施证券投资,撰写相关分析 报告、提出建议。 第三条 负责整理公司的股东档案。包括时刻留意公司股票的情况,并作出 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 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协助董事会秘书与上级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保持联络,接受有关任务并落实组 织完成。 第五条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协助董事会秘书提出股 东会的召开方案、编制股东会文件;准备、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第六条 负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