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3007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震安科技震安科技(SZ:300767)2025-04-18 11:48

制度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并保护其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原则[6] 工作目的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等信息[9] - 公司指定至少一家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0] - 公司可通过公告、股东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15]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16] -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 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有义务配合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9] 证券部工作内容 - 证券部负责分析投资者情况、政策法规等并撰写报告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20] - 证券部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举行分析师说明会等活动[20] - 证券部负责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的编制等工作[20] - 证券部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并准备材料[20] 信息披露与人员要求 - 公司在网站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披露信息[20]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22] - 公司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培训[22] 活动规范 - 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22]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29]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