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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30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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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3007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震安减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将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 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建立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综上,公司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任职独立董事周福霖先生、丁洁民先生、 霍文营先生和徐毅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周福霖先生、丁洁民先生、霍文营先生和徐毅先生具 备独立性,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十名股东 ...
震安科技(300767)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公司股票上市的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震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五)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 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 ...
震安科技(3007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达或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回避,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8] 担保豁免情况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提供担保,在特定情形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8] 担保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抄送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13]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进行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
震安科技(30076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及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重大问题等[9]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等[9]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15]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实施审计应在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13]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0] - 在审计委员会督导下至少每半年对相关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22]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15] - 内部审计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重点检查[15]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多项内容[17]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17]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18]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等内容[1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25] 舞弊行为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应关注公司内部舞弊行为,发现迹象及时上报[28] - 舞弊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转移交易、贪污资财等[31] - 舞弊行为预防需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关注公司目标等内容[33] - 舞弊行为检查要评估范围和复杂程度,设计检查程序[33] - 舞弊行为检查中出现可确信舞弊发生等情况应及时汇报[34] - 舞弊行为检查结束后应从性质和金额确定严重程度并出具审计报告[35] - 若舞弊行为性质轻、金额小可纳入常规审计报告,严重或金额大可出具专项审计报告[35] 其他 - 公司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37]
震安科技(3007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范围[7] 内幕信息管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材料保存不少于5年[9] -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9] - 公司应在相关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6]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报送处理结果[16] 内幕信息档案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包含多项信息[10] - 相关方涉及重大事项时应填写知情人档案[12]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应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内幕信息管理措施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公告[15] - 公司应合理确定知情人范围,保证登记档案准确[15] - 报送内幕信息时应与外部单位签保密协议并登记人员[17] - 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对外提供须经批准[19]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应追究责任[23]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罚[21]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 - 震安科技与合作方就项目合作签订保密协议[27] - 双方承诺不泄漏重大事项直至甲方披露[27] - 乙方承诺对未公开信息采取防范措施[27] - 乙方不得利用信息买卖甲方证券[28] - 重大事项知悉人员限于特定人员并签保密协议[28] - 未公开信息仅用于项目合作目的[29] -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归还信息原件及复印件[29] - 违反协议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9] - 协议自签署日生效,未尽事项不免除法定保密义务[29]
震安科技(300767)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职,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独立董事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的中国证监会、云南省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公司经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 项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经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股份管理办法 - 本办法2025年4月修订,适用于公司董高及相关人员股份管理[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高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5] - 董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5] - 董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6] 转让比例规定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次年算基数[10] - 董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9] 信息申报 - 董高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7] - 董高多个时点2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1] 限售与解锁 - 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新增限售股次年算基数[12]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委托公司解锁[14] 离任规定 - 董高离任申报后6个月股份全锁定[14] - 董高离任3年内拟再聘需提前5日报告深交所[15] 其他规定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董高买卖股票情况[14] - 董高持股变动达规定需报告披露[15] - 董高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5] - 违规人员受公司董事会处罚[16]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并解释[16]
震安科技(300767) -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霍文营)
2025-04-18 11:48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霍文营现场出席1次,通讯参加10次[5] - 霍文营任内召开3次股东大会,出席1次[9] - 2024年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8] - 2024年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17] 财务相关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13] - 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为2000万元,实际未超预计[19] - 2024年不存在会计政策等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事项[28] 人事变动 - 同意聘任张雪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7] 其他事项 - 2024年严格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23] - 2024年在重大方面保持内部控制有效性[23] -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5]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31]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维护股东权益,提升履职能力[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