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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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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30 12:47
信息报告触发条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11]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需披露[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披露相关影响[13] - 公司经营方针变化、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情况变化等需及时披露[15][16]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控制权变化或股份被禁转,应及时报告[16] -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报告[16]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董高人员等买卖股票需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7]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应及时预报重大信息[20]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及时报告并每隔30日报告进展[20] 信息报告责任 -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并提交资料的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各部门等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报告[26]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事务部备案[26] 信息保密要求 - 董事会秘书、报告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9]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并严格保密,不得内幕交易[30] 违规处理 - 未经程序公司部门等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30] - 瞒报等导致重大事项上报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2]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3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创业板上市日起生效[35] - 制度制定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36]
新余国科(3007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6-30 12:47
控股股东义务 - 遵守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4] -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滥用控制地位损害合法权益[4]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 采取措施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8] - 不得利用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8]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责时,用股权及其他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8] 控制权转让 - 转让控制权前解决未清偿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问题[9] - 转让公司股权致控制权变动保证交易公允等[28] - 质押股份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28] - 转让控制权时协调新老股东更换及确保管理层平稳过渡[28] 人员任职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或其控制企业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10] 禁止行为 - 不得通过共用账户等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11]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的10种方式[13] - 不得影响公司业务独立的4种方式[15] - 不得影响公司资产完整的3种方式[15]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包含8项内容[20]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形及时告知公司[22] - 公司收购等信息披露前出现4种情形通知公司发提示性公告[24] 股份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份有规则[26]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27]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禁止特定交易[28] - 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28] 其他 - 控股股东出现债务逾期等披露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和信息披露接受证券交易所日常监管[31] - 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行为适用本规范[3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4]
新余国科(30072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30 12:4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或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4][5] - 需符合未泄露等条件,有内部审核程序[6][7] - 登记事项保存材料10年,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8][9][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违规人员惩戒[13][16][17]
新余国科(300722)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6-30 12:4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信息报备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4]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深交所[19] 档案保存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9] 交易检查 - 董事会秘书每年检查一次知情人交易情况[20] - 公司在年报等后5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26] 问题处理 - 发现问题核实追责,2个交易日披露情况及结果[26] 追责权利 - 持股5%以上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26] 制度执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29][30] - 制度与法律抵触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8] 信息报送 - 内幕信息发生时负责人应第一时间报送并配合工作[21] 信息提供 - 提供信息需书面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22] 保密责任 - 知情人对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违规受处分[24][26] 教育培训 - 公司应加强知情人教育培训[28]
新余国科(300722) - 董事薪酬方案
2025-06-30 12:46
董事薪酬 - 薪酬和津贴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1] - 担任管理职务董事按岗位领薪,按月发放[1] - 非执行董事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领薪酬[1]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1]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2] 方案日期 - 方案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3]
新余国科(300722) -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6-30 12:46
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1] - 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修订议事规则议案[1] - “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增至5名[2] - 调整后的委员会由袁有根等五人组成,袁有根为召集人[2] - 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2]
新余国科(300722) - 落实董事会重要职权工作方案
2025-06-30 12:46
职权落实 - 已落实三项重要职权[1] - 下一步需落实三项职权[1] 制度制定 - 需制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4] - 要制定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7] 考核与薪酬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计算薪酬[7] - 需根据考核结果制定薪酬分配方案[10] 监督与审议 - 董事会加大对职能部门监督和问责力度[11] - 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
新余国科(30072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30 12: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拟将“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2]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增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等,部分表述调整[3]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新增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等[3]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为27675.648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股份3208.32万股,持股比例66.84%[4] -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591.68万股,持股比例33.16%[4] - 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合计认购股份4800.00万股,占比100%[4] 股东与股权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会议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不足6人)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0] 董事与高管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5] - 独立董事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2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2]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最近3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30%,需说明不分红或分红水平低原因[58] 制度修订 - 本次共对40项制度进行修订、废止,制定2项制度[65][6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3项制度废止[65][6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为新制定制度[66]
新余国科(300722) -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5-06-30 12:46
人事变动 - 聘任施玲玲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2] - 聘任高国琼为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3] - 提名高国琼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履职安排 - 施玲玲未取得证明前,董事长袁有根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 - 公司总经理刘爱平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3] 后续审议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
新余国科(30072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30 12: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6日14:00召开[1] - 现场会议在新余国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4] - 会议主持人是袁有根[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7月16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有不同时段[2][3] - 投票代码“350722”,简称为“国科投票”[13] 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为7月9日[3] - 会议登记时间为7月15日9:30 - 11:30、13:00 - 16:30[7] - 参会股东登记表7月15日16:30前邮寄或传真到公司[23] 议案信息 - 多项议案需不同比例表决权通过[5] - 议案内容7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6] 其他信息 - 会务联系人陈花,电话0790 - 6333906,传真0790 - 6333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