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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8] - 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 - 第三和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8]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报告审议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12]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需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组织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5]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4] 临时报告相关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重大事件公告等[16]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6]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公司董监高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证明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除外[44]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45]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负主要责任[45] 信息披露管理部门与职责 - 公司设置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具体事务,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以董事会或监事会名义发布[23] - 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起草报告、筹备会议等多项职责[29][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对外公布事宜[34][35]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确保重大信息及时通报[40] 保密义务与违规处理 - 公司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信息未披露前应严格保密,特殊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42][43]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5]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等追究责任并处罚[4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7] - 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4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9]
爱乐达:《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 (三)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一 ...
爱乐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 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 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记名投票表决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表决方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
爱乐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3 12:32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议案[1] - 修订26项制度,制定4项制度,修订后制度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40][41] - 第1 - 9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1]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4] - 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要求收购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4]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4] 违规买卖与股东权益 - 董事等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5]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如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关注或审议[9][10]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股东大会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股权登记与会议记录 - 股权登记日与现场会议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表决权与投票权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董事任职与选举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8][19]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9]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17] 董事会职责与权限 - 董事会可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等方案,设立专门委员会[20][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22]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23]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不同额度关联交易由不同层级批准[24] 董事会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26] - 董事会决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方式进行并签字[26][27]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有相关限制[28][29] 监事会职责与会议 - 监事会行使对定期报告审核等职权,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0][31]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有多项比例要求,实施需满足条件[32][33]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前与股东沟通[3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36] - 公司合并等情况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清算组同理[37][38]
爱乐达:《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前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6]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选举规则 - 当选董事或监事获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4]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达法定最低人数和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股东大会选举填补[14]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则两个月内再开股东大会选举缺额董事[14] - 当选监事人数少于应选监事,缺额下次股东大会选举填补[14] - 获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选票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15] - 因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则下次股东大会另行选举[15] 累积投票制 -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10] 统计与确认 - 股东大会需统计股东投票权、表决票有效性、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投票数等信息[16] - 计算董事和监事候选人获得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判断是否低于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16] - 确认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16] - 确认选出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人数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结构[16] - 判断是否存在获得股东投票权相等的董事候选人[16] - 将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按获得票数多少排序[16] 其他规定 - 本实施细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多于”“少于”不含本数[18] -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前需对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解释说明[18] - 本细则修改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本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及实施[18]
爱乐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2:32
2023年情况 - 监事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20项议案[2] - 财务报表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 - 募集资金使用、投资决策等合规[7][8] 2024年展望 - 监事会加强内控监督,关注风险管理和体系建设[15]
爱乐达: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4-01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 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55,825.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3,661,857.5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 667,942,027.9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6,772,249.04元。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3年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共计为 667,942,027.94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 ...
爱乐达:《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如有,下同)。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的自有资 金或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进行委托理财 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 ...
爱乐达:《独立董事管理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7]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召集[3] - 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薪酬与考核独立董事过半数并召集[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3]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立即停止履职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8]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1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理由披露[1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8] - 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需审核[16]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0]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1]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1]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2]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2]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披露[2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2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股东[24]
爱乐达: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4-23 12:32
业绩总结 - 信永中和对爱乐达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3] 数据相关 - 2023年度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往来累计发生金额和年末余额均为515.31万元[9] - 往来形成原因是借款,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9] 其他 - 公司编制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4] - 汇总表单位为万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