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30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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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美芳)
2024-04-24 11:5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钱美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 富的经验。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钱美芳,1969 年 1 月出生,山东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1988 年 9 月至 1997 年 12 月先后任职宜兴市精细化工厂出纳、助理会计、财务科长; ...
鹏鹞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24 11:51
一、关于《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二、关于《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与考 核方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鹏鹞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2 人,实到独立董事 2 人,独立董事 钱美芳女士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就以 下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薪酬水平与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考核办法的 规定。公司制定的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 ...
鹏鹞环保: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4 11:5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8 号)核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4,377,682.00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4,377,682.00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64,377,682 股,每股发行价格 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2 元,扣除本次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884,905.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115,092.4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64,377,682.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25,737,410.46 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收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划转的实际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7,800,000.00 元(含增值税),实际 转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92,199,998.12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将人民币 210, ...
鹏鹞环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4 11:5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提高公司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等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依法设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 ...
鹏鹞环保:关于2024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1:51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本次审议担保事项涉及的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偿债能 力一般,相关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健全合作方风险共担机制、完善日 常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担保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经营状况 等必要措施,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决策 效率,2024 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其他日常经营需要时为 其提供对外担保,计划新增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其中为中铁城乡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城乡")提供 10,00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盘锦鹏 ...
鹏鹞环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1:5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2.5787126127亿元[1] - 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4.2467540258亿元[1] - 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4894.599823万元[1] 利润分配 - 以7.3251626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元现金红利[2] - 利润分配预案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鹏鹞环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4 11:51
会议通知与提议 - 公司应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紧急情况可豁免[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召开与主持 - 专门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4] 职权行使与审议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审议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4] - 会议应制作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5] 其他要求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6] - 出席董事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
鹏鹞环保: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4 11:5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35,982,112.6元[4] - 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为-122,768,028.78元[5] - 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为-13,214,083.77元[6] - 本次计提减值合计减少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98.21万元[10] 其他 -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计提减值损失议案[2] - 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 - 本次计提减值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计提事项[11] - 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3]
鹏鹞环保(300664)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11:51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22,804,241.52元,同比增长47.9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280,335.19元,同比增长45.9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656,752.84元,同比增长15.43%[5] - 本期营业总收入为522,804,241.52元,上期为353,377,539.88元[14] - 本期营业总成本为473,845,213.63元,上期为292,724,823.26元[14] - 本期净利润为92,546,823.33元,上期为67,724,837.53元[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280,335.19元,上期为66,671,414.06元[15] - 2024年第一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92,546,823.33元,同比增长36.65%[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97,280,335.19元,同比增长45.91%[16]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271元/股,同比增长46.60%[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271元,同比增长46.60%[16] - 稀释每股收益为0.1271元,同比增长46.60%[16] 资产与负债 - 总资产为7,971,415,152.05元,同比增长0.6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302,476,715.49元,同比增长1.13%[5]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7,920,625,383.78元增加到期末的7,971,415,152.05元[13] - 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的3,177,765,862.24元增加到期末的3,246,185,584.54元[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的4,742,859,521.54元减少到期末的4,725,229,567.51元[13] - 流动负债合计从期初的2,362,210,866.38元增加到期末的2,389,358,938.49元[13] - 非流动负债合计从期初的1,168,177,563.45元减少到期末的1,146,284,567.63元[13]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期初的4,390,236,953.95元增加到期末的4,435,771,645.93元[1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724,233.06元,同比下降341.0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724,233.06元,同比下降341.42%[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276,104.75元,同比下降24.46%[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805,159.54元,同比增长166.02%[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195,178.27元,同比下降23.26%[1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19,510,486.11元,同比下降62.95%[1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97,525,899.61元,同比增长18.68%[17] 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58,529,268.54元[5] 股份回购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8,021,42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0] - 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10,725,3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5%[11]
鹏鹞环保: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4 11:51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3年拟授予123名激励对象2345.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2元/股[10] - 2023年2月27日确定授予日,向123名激励对象授予23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11] - 激励对象新增出资额6378.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345万元,资本公积4033.4万元[13] 业绩相关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787.126127万元,剔除费用影响值后27513.876127万元,净利润增长率18.23%[19] - 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271.655924万元[19] 限售与解除限售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40%,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均为30%[16]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3月9日届满[16]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113人[22]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6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8%[22] 回购注销 - 2023年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共30万股限制性股票,15万股已完成,另15万股尚待办理[13][14] - 公司拟对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116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连同尚待办理的15万股,合计回购注销1178万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