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3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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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30064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08: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6] 审计委员会人数调整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7]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1]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3]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3]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1][15][16]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7]
杭州园林(30064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08:4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 - 5名,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各1名[4] 会议安排 - 总经理会议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14] - 总经理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14] 文件审批 - 日常工作问题由主管副总经理等审批,重大事项报总经理审批[21] - 重要和紧急文件审批期限不超24小时,一般文件不超3天[21] - 重要文件由总经理审核,一般性公文由副总经理等签发[21] 职责要求 - 需提请董事会决定的事项报董事会,重要信息向董事会报告[23] - 董事会会议期间,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工作[23] - 总经理维护公司财产权、遵守章程决议、保障职工权益等[25] - 总经理不得自营同类业务、进行利益冲突行为等[27] 薪酬制度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批准[30] 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杭州园林(30064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08:47
制度制定与责任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时间为2025年12月[2]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9]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9] 工作内容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12]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多项素质和技能[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等信息[16] 沟通方式与活动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等多种形式[18] - 公司每年年报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9] - 与投资者等沟通前要求签署承诺书[29] 突发事件处理 - 投资者关系突发事件包括媒体重大负面报道等[17] - 突发事件处理遵循合法合规等原则[21] - 不同突发事件职能部门有相应处理措施[21][23][24] 其他规定 - 投资者电话咨询由董事会办公室人员接听回复[26]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需提前3天预约登记[26]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应提醒保密并报告深交所及公告[30]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杭州园林(30064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08:47
信息披露义务人员 - 公司董秘、董事、高管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员[5]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5] 信息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季度报告[13] - 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3] 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 -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再融资相关公告[11] - 日常信息披露形式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6]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3] - 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公告[11]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披露[21]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需披露[2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需披露[25] 其他披露要求 - 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资产减值等需立即披露[15]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2]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0]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35] 子公司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35]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件决议后,需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办公室[35] 股份变动报告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38]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4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42] - 董事会应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42] - 独立董事应定期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43] -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4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44]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47] 其他制度 - 公司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可要求签署保密协议[5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51]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54]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54]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56]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其他规定执行[5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8]
杭州园林(300649) -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0 08:47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2025 年 12 月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 媒体、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园林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 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 ...
杭州园林(30064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08:47
2025 年 12 月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外报 道传送的文件、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相关职能部门 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董事会秘书同意后,方可对外报道、 传送。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做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同时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 ...
杭州园林(30064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08:47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 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 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 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 ...
杭州园林(300649)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08:47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2 月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控制公司风险;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四)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1 (一)公司层面;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 ...
杭州园林(300649)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0 0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416,609元,股份总数为132,416,609股,全部为普通股[6][16] 股份相关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21] 财务资助与收购股份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收回收益[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目前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长1名[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2]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3]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 - 5名,财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董事会秘书1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3]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0]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15]
杭州园林(30064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08:47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 精打细算、规范运作,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资金额、投 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 执行,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