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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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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7-22 10:5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黄代波先生、万加富 先生、冯杰荣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 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 ...
拓斯达: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拓斯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2 10:5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8日下午 15:00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 ...
拓斯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7-22 10:5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埃弗米""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财务资 助,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不超过十二个月,按年利率 3.5%收取 利息,结息方式为每季度收取。财务资助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签署。 2、本次向埃弗米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 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 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由于埃弗米的其他股东目前尚不具备对埃弗米 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能力,故未能按照出资比例对埃弗米提供同等条 件的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 ...
拓斯达: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7-22 10:5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以专 人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其中杨晒汝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付秀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埃弗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在不影 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
拓斯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 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 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 作出陈诺的,应当严 ...
拓斯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部 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适 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
拓斯达: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投资、 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持 股比例在 50%以上的公司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公司)。本制度 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子公司投资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决策程序、披露义务、决策的执行等在公 司其他管理制度中确定。 第二章 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 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分 公司、子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各分公司、子公司应 ...
拓斯达: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2024-07-22 10:5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80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营运效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 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拟 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美利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美利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美利智将予以注销,其全部 资产、债权债务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等由拓斯达智能环境技 术依法继承。吸收合并完成后,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存续经营,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拓斯达:工业机器人概念股,一季度业绩改善,产品出货量大幅增加,数控机床在手订单饱满
北京韬联科技· 2024-07-04 11: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无相关内容 报告的核心观点 1.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装备和解决方案,产品及服务包括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应用系统、注塑机、数控机床(CNC)等,广泛应用于光电、3C、汽车等领域 [2] 2. 公司 2023 年进入业务转型,重点发展机器人、数控机床、注塑机三大产品,导致业绩承压,但一季度业绩有所改善 [5][6] 3. 近年来,国产工业机器人销量增长较快,国产品牌市场份额提升,需求持续增长 [12] 4. 公司在工业母机领域布局主要由子公司埃弗米主导,产品包括五轴联动数控机床等 [16] 5. 公司与华为等头部企业在工业机器人、AI工业机器人等技术领域开展合作交流 [22]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公司业绩情况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45.5亿元,同比下降8.7%;归母净利润0.8亿元,同比下降44.9% [5] - 2023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0亿元,同比增长25.2%;归母净利润0.3亿元,同比增长148.7% [6] - 公司自产多关节机器人、注塑机、数控机床业务均实现较大增长 [5][6] 行业发展情况 - 近年来国产工业机器人销量增长较快,国产品牌市场份额由35.3%提升至45.1% [12] -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适龄劳动力减少,国产工业机器人需求持续增长 [12] 公司技术研发 - 公司已掌握机器视觉相关技术,并成功移植到机器人控制系统 [15] - 公司正在开发新一代面向工业应用场景的运动控制器平台,可与AI大模型深度集成 [21] 公司客户及合作 -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华为、比亚迪、富士康等知名企业 [3] - 公司与华为等头部企业在工业机器人、AI工业机器人等技术领域开展合作交流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