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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科技(3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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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0: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 问"、"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 技"、"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长川科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 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发行股份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 州天堂硅谷杭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5号),公司向7位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8,415,450股,发行 ...
长川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18 1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为 8,415,450 股,占总股本的1.3426%。 2、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415,450 股,占总股本的 1.342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 州天堂硅谷杭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5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向7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15,450股,发行价格为3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76,699,996.00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
股权激励点评:股权激励目标彰显信心,静待新品放量
民生证券· 2024-04-09 16:00
股权激励 - 公司发布股权激励草案,拟向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核心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7%[1] - 股权激励预计将带来2.52亿元费用摊销,分别在2024/2025/2026年摊销0.75/0.81/0.49亿元[2] - 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为营收增长率,分别为50%/80%/110%/140%/170%[3] 业绩展望 - 公司2023年短期业绩承压,但对2024年恢复增长充满信心[3] 评级标准 - 评级标准包括推荐、谨慎推荐、中性、回避四个等级,根据相对基准指数涨跌幅进行评定[8] 报告使用注意事项 - 报告仅供本公司境内客户使用,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客户应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不应单纯依靠报告内容而取代个人独立判断[9] 研究院信息 - 民生证券研究院位于上海、北京和深圳,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10]
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4-09 11:31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 票来源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 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 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800.0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2,678.3502 万股的 2.8718%。其中,首 次 ...
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09 11:31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8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8718%[7][27] - 首次授予144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2974%,占授予权益总额80%[7][27] - 预留36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5744%,占授予权益总额20%[7][27] -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5.45%[27]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22人[8][2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9][21]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04元/股[7][3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84个月[8][31] 实施程序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10][32]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5]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均为20%[34] - 若预留部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各批次归属比例均为20%;披露后授予,前两个归属期比例为30%,后两个为20%[34][35]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 - 2028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 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80%、110%、140%、170%[44][45] - 若预留部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披露后授予,2025 - 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80%、110%、140%、170%[45] 个人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四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46] 数量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按不同公式调整授予/归属数量[49] - 增发新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不做调整[49] 公允价值测算 - 2024年4月9日对首次授予的14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用Black - Scholes模型预测算公允价值,假设授予日收盘价32.35元/股[55] 费用预计 - 预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摊销总费用25184.05万元,2024 - 2029年分别为7481.96万元、8058.71万元、4858.37万元、2928.53万元、1500.78万元、355.70万元[57] - 预留部分360.00万股授予时将产生额外股份支付费用[59]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出现特定财务审计报告情形激励计划终止,控制权变更等激励计划不做变更[60] - 激励对象不同离职情况,限制性股票归属有不同处理方式[61][62][63] 争议解决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先协商等解决,60日内未解决可向法院诉讼[64][65]
长川科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4-09 11:31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公司简称:长川科技 | 股票代码:300604 | | | | --- | --- | --- | --- | |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存在该 | | | 序号 | 事项 | 事项(是/否/ | 备注 | | | | 不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 | | | 1 |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否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 否 | | | |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 上市后最近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36 | 否 | | | 3 |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 是否包 ...
长川科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09 11:31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证券代码:300604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4 月 | | | | 一、释义 2 | | --- | | 二、声明 3 | | 三、基本假设 4 | | 四、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5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5 | | (二)激励方式、来源及数量 6 | | (三)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 7 | |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9 | | (五)激励计划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10 | | (六)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11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4 | | (一)对本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4 | | (二)对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4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4 | | (四)对本激励计划权益额度的核查意见 15 | | (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15 | | (六)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定价方式的核查意见 16 | | ...
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4-09 11:31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本人李庆峰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 1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庆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庆峰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庆峰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 ...
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4-09 11:31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 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
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09 11:31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淑华主持,会议采 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 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