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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科技(3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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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媒体采 访接待工作,加强公司与媒体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树立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指引,制定本制度。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二条 媒体采访接待工作是公司与媒体进行双向沟通的重要渠道。通过规 范媒体采访接待工作,使公司在与媒体进行沟通时,充分做好应对采访的准备, 从而掌握新闻宣传的主动权,提升公司的品牌美誉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媒体采访是指公司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价值认同,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 的了解和支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媒体通过来电、来函、邮件、来访等方式,对 公司或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的正式或非正式的调查、访谈等采访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 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 任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的工作程序和经营管理权限,规范公司经 理层的组织及行为,确保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加强经营监督和自 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重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 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及形成明确的审 查意见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 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 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章 程 二○二五年十二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b | | 第三章 股份 …………………………………………………………………………………………………………………………………………………………………………………………………………………………………………………………………………………………… 6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 列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即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的资金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 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 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 资金,不得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 "包括: 第四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 关系了解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 保密义务。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