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赛托生物(300583)
icon
搜索文档
赛托生物(3005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 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3]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等属于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8] 重大事项管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1][12] 档案报备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时,应在报送信息披露文件的同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13] 人员配合 - 公司股东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登记要求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应按要求登记,未重大变化可同表登记,否则一事一记[1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确认重大事件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经董事长批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公司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权利[25][26] 交易自查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6] 教育培训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28] 保密义务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未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或买卖公司证券[37] 承诺事项 - 承诺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使用和知情人范围[40] - 承诺本人及员工对内幕信息保密,不进行内幕交易[40]
赛托生物(30058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董事会成员中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特定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以上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27]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6] 其他规定 - 董事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8]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8] - 细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0] - 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1]
赛托生物(300583)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5]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0] 项目重新论证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2]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3]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披露[10] 终止与新投项目 - 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尽快选新投资项目[12] 超募资金使用审议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豁免部分程序,年报披露[22] - 节余募集资金超计划资金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3] 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公司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报告与公告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5] 年度审计审核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年度审计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6] 现场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变更用途公告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资产所有权转移 - 公司发行证券购资产,新增股份上市前办毕资产所有权转移手续[17]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6] 违规报告 - 保荐或独财顾问发现公司未履行协议或募资管理违规风险应报告披露[27] 鉴证报告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具募资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公司付费[27] - 鉴证结论为“保留”等,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措施并披露[27] 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募资管理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向深交所报告[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按最新规定[31]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 - 制度制定主体为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 - 制度制定时间为二零二五年八月[33]
赛托生物(30058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信息披露依据与原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5] 信息披露制度与责任人 - 公司应建立接待和推广、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等制度[6]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11]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2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1] 特殊事项披露要求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29]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36]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38]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8] - 公司应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30] 信息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56]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56]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责任人信息披露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公司对其进行处罚[74] - 公司应及时将责任追究、处分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74]
赛托生物(300583) -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 2 页,共 55 页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 3 页,共 55 页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
赛托生物(300583)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财务报告时间规定 - 12月31日17:00为交易或事项截止时点,24:00为资金收付截止时点[13] - 月度财务报告须在每月15日以前编制完成[21] - 季度财务报告须在季后30日内编制完成(含审计时间)[21] - 半年度财务报告须在季后60日内编制完成(含审计时间)[21] - 年度财务报告须在年后120日内编制完成(含审计时间)[21] 财务报告相关职责 - 财务部负责人组织会计核算、编制等工作及数据审核[5] - 财务总监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工作[5] - 审计部审计财务报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6] - 总经理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7] - 董事会审核和确认财务报告[8] 内部控制相关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业务授权等提供合理保证[26] - 建立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岗位责任制[27] - 加强销售与收款等五大业务循环内部控制[25] 岗位工作要求 - 现金出纳员确保账款一致,无账外现金或白条抵库[27] - 银行出纳员确保银行账户与对账单基本吻合,无表外账户和存款[27] - 票据管理员确保票据交易有真实背景,应收票据余额与库存票据一致[29] - 会计核算员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记账凭证与账户记录一致[29] - 财务部稽核员确保记账凭证审核无误,账务系统记录未修改并备份[29] - 财务部负责人确保年度结账事项办妥,财务报告经双重检验,合并报告编制合规[29] - 审计部保证重大交易审计,内部控制有效,ERP系统良好,会计资料备份[27]
赛托生物(300583) - 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信息披露 - 董事等在年报编制期有保密义务,披露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股票[4] - 特定业绩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8] - 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0] 审计工作 - 审计委员会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提交报告并记录[13] - 审计前后审阅报表,表决后提交董事会审核[13] - 提交审计总结和续聘或改聘决议[13] 报告审议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改聘事务所需全面评价,提交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审议[15]
赛托生物(300583)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除董事长外,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变动处理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指定新委员,未达标前暂停职权[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2]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23]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7]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2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赛托生物(3005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机制、稳定投资者基础等[4][5]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6]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政府部门等[7][9] 沟通与会议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0] - 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公告通知[15]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可举行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15]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 实施融资计划时可举行路演[17] - 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可举行业绩说明会,提前2日发通知[23]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24] 人员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活动[19] - 员工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20][21] - 部门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22] 活动规范 - 活动结束2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在互动易刊载[27]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活动[27]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次日开市前披露[27] 接待与审核 - 上门来访投资者,证券事务部派专人接待并建档案[22]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主动采访媒体资料经董秘审核[22] 部门关系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3]
赛托生物(3005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等自行召集,发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9] - 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9][10] 提案规则 - 董事会等有权书面提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情形出现提前2个工作日说明[15]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9:00 - 9:30,结束不早于下午3:00[18] 其他规定 - 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持有自己股份无表决权[24]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0]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23][24]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