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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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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4 13: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55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855.9899万元,股份总数为29855.9899万股,每股面值1元[10][16]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北京迅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104.00万股,持股比例30.00%[16] - 公司设立时,李福华持股656.88万股,持股比例17.85%[16] - 公司设立时,蒋琳华、康路、徐连平各持股553.84万股,持股比例15.05%[16] - 公司设立时,张燕生持股257.60万股,持股比例7.00%[16]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24]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致损请求监事会诉讼[29]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等[3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三人[96] - 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10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8][13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31][136]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7]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8] 其他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5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64]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晓林)(离任)
2024-04-24 13:37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任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8日[2] - 独立董事于2023年6月28日离任[10] 会议出席情况 - 应参加董事会6次,通讯参加6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4] - 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3次[6][8] 提名情况 - 2023年3月27日,提名雷波涛为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9] - 2023年6月12日,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7人,含3名独董候选人[9]
新晨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3:3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召开[12]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15] - 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会议通知[1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9]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9] - 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19]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18] 列席与保密 - 非委员董事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召集其他人员列席但无表决权[21]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时应回避[21] 决议与审议 - 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若出席无关联关系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委员职责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董事和高管业绩,相关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21]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1] - 委员可质询董事和高管,根据情况评估业绩指标和薪酬方案[24]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24]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波)
2024-04-24 13:37
会议出席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应参加5次,现场出席5次,其他出席方式次数为0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4]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提名委员会应出席0次,实际出席0次[9] 公司决策 - 2023年7月4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9月完成工作[11] - 2023年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利于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11]
新晨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公告
2024-04-24 13: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转销合计140,624,680.92元[3] -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588,318.34元[4]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344,637.36元[4] - 本次计提及转销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48,932,955.70元[12] 数据详情 - 应收账款等不同账龄计提比例明确[8][9] - 应收票据、合同资产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方法[8][9] 决策情况 - 2024年4月24日相关会议通过计提及转销议案[11] - 本次计提及转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计提及转销[14][15]
新晨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3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2] - 2023年监事会列席11次董事会、出席7次股东大会[5] 会议审议 - 2023年4月25日审议2022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2] - 2023年4月27日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3] - 2023年6月12日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3] - 2023年6月29日审议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议案[3] 监事会意见 - 认为公司决策、内控、信披、财务等方面良好[5][6][7] - 认为公司符合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8] 人员变动 - 2023年6月选举方喆等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7]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继续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营[9] - 2024年监事会列席董事会等会议发挥监督作用[10]
新晨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3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2] - 2023年度经董事会召集组织的股东大会共召开7次[8] 议案审议情况 - 多次审议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交易等议案[2][3][4][5][8][9][10] - 审议补选独立董事、审计等委员会委员等议案[3] -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各季度报告等议案[3][4][5][6] - 审议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5] - 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6][10][11] 组织架构变动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7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12] - 董事会换届后进行高管层聘任[12]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多项管理制度,包括募集资金、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等[9]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将发挥核心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20] - 2024年公司将继续促进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2024年公司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树立良好形象[20] 其他事项 - 2023年5月18日公司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19] - 2023年10月13日、10月26日、12月7日、12月13日公司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19]
新晨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4 13:37
利润分配 - 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3]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3]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3]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3] 决策流程 - 董事会专项论证利润分配方案并讨论中小股东意见[3] - 利润分配预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后提交股东大会[3] -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4]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表决需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 组织架构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可按需设战略发展等专门委员会[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3] 其他 - 章程修订事项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涉及现金分红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新晨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3:37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商誉账面价值18,577.49万元,占资产总额11.39%[7]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4,646.61万元,占资产总额39.65%[11] - 2023年末货币资金524,283,038.62元,较上期增长约55.35%[23] - 2023年末应收账款542,086,576.69元,较上期增长约16.24%[23]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301,618,280.97元,较上期增长约29.32%[23] - 2023年末短期借款293,313,871.58元,较上期增长约30.26%[24] - 2023年末应付账款332,534,785.21元,较上期增长约57.28%[24]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972,571,817.47元,较上期增长约46.58%[24] - 2023年末负债合计973,248,069.83元,较上期增长约36.66%[24] - 2023年末股本298,559,899.00元,较上期减少约0.49%[24] -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49,642,666.77元,较上期增长约3.45%[24] - 2023年末资产总计1,630,628,167.44元,较上期增长约20.90%[23] - 2023年营业总收入17.35亿元,较上期增长19.24%[25] - 2023年净利润3736.84万元,较上期下降31.94%[25]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12元,较上期下降29.41%[25]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80亿元,较上期增长40.20%[26]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亿元,上期为 - 2746.91万元[26]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09.31万元,较上期增长70.08%[26]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09.31万元,上期为261.53万元[26]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9亿元,较上期增长23.52%[26]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98.87万元,较上期下降58.04%[26] - 2023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0亿元,较期初增长55.53%[26]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 - 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商誉减值、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可收回性[7] - 审计认为管理层在商誉减值测试、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判断合理[9][11][15] 会计政策 - 公司以12个月为营业周期划分资产和负债流动性[47] -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48] - 按企业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编制财务报表[40] -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计量[42] 其他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发行股份总数29,855.9899万股,注册资本29,855.9899万元[36] -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共9户,较上期未变[38] - 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39]
新晨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3:3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关联交易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关注[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交易需关注[8]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占近一期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占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成交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 交易产生利润占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董事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7] - 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31] - 审议通过议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3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35] 利润分配决议规则 - 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审计报告草案,做分配决议后再要正式报告[38] 议案审议规则 - 议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3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确等可建议暂缓表决[38] 会议记录规则 - 会议应有详细记录,可全程录像、录音和文字记述[38]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和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0] 档案保存规则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规则相关说明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7]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7] - 与《公司章程》冲突以《公司章程》为准[47] - 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47] -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7] - 修改和废止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