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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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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0:3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价格[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价格[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是内幕信息知情人[6]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8]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应登记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 披露重大事项前交易异常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应补充提交档案[9]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0] - 受托事项、重大影响事项发起方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1] 信息报备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12] - 董事会秘书核实后向深交所、当地证监局报备[12]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5] - 发现内幕交易应核实追责并两日内报送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1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17]
恒锋工具(30048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0:31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4]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5] - 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资金[6] 清欠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有规定[7][8] 责任与监管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1]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行为领导小组[10] - 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2] 股东权益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对违规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5][1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该制度时间为2025年11月[19]
恒锋工具(300488)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0:31
人员任职 - 兼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会成员二分之一[4] - 总经理及班子、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15] 职权履行 - 总经理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由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7]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月初召开,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2][13] 解聘辞职 - 董事会解聘总经理需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30] - 总经理提前十五天递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生效[32][33] - 总经理班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3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1]
恒锋工具(30048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0:31
关联交易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3][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独立董事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议[13][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关程序审议[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4][15] 审批与披露 - 非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15] - 特定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特定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8]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超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8]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8] 豁免情况 - 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部分交易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9] 子公司与参股公司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9]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比例适用规定[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2]
恒锋工具(30048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6 10: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兼任。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 ...
恒锋工具(3004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0: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恒锋工具(3004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0: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与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 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
恒锋工具(3004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0: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负责完成公司的信息披 露事务和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效的 ...
恒锋工具(30048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0: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恒锋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恒锋工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合并报表范围下的所有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 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 者投资决策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 体上、以 ...
恒锋工具(300488) - 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0: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 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权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恒 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向已投资公 司追加投资(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 股权收购、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未到期投资、委托理 财、购买和出售资产等。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适 用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