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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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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3-08 09:26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公司自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 年11月19日、2015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
赛摩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2024-03-07 10:12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 (2024 年 3 月 6 日、2024 年 3 月 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对公司、控股股东进 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 ...
赛摩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2024-02-06 13:42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2月5 - 6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属异常波动[2] 信息披露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2][3] 业绩预告 - 2023年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以年报为准[3]
赛摩智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30 12:44
员工持股计划发行 - 2016年7月28日公司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5,476,451股新股,发行价9.13元/股[3][4] 权益分派 - 2017年7月12日权益分派后,获现金红利164,293.53元,持股增至9,857,612股[4] - 2018年6月19日权益分派后,获现金红利98,576.12元[4] 股票流通与出售 - 2019年9月4日9,857,612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5] - 截至公告日,累计出售9,600,806股,剩余256,806股,占总股本0.048%[5] 存续期调整 - 现存续期至2024年7月26日,拟延长至2026年7月26日[2][3][6] - 2024年1月26日决定延长,新存续期内全售可提前终止[6] 限制与后续安排 - 届满前特定期间不得卖出股票[5] - 无法全变现存续期相应延长[6] - 延长两年未全售管委会审议后续事宜[6]
赛摩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8 1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8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黄小宁先生 5、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79,079,4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11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地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 摩智能"或"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 (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 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
赛摩智能:赛摩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18 10:3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邮编:518034 42、41、31DE、2403、2405, Tequbaoye Buil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 755 83515666 传真/Fax: +86 755 8351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5470/FY/2023-982 号 致: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
赛摩智能:关于聘任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2-01 09:56
审计机构相关数据 - 2022年中兴华合伙人170人、注册会计师839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463人[4] - 2022年中兴华收入总额18.4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3.5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20亿元[5] - 2022年中兴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收费1.48亿元,制造行业审计76家[5] -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5] 审计机构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汪军近三年签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 -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鹏程近三年签1家[7]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近三年复核5家[7] 审计机构变更情况 -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前任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9] - 拟变更因天职国际聘期已满,为降成本按规定招标[10]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聘任中兴华议案,聘任期一年,待股东大会审议[11][12]
赛摩智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1 09:5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为战略委员会负责人,并报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本细则相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 ...
赛摩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1 09:54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 - 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1] - 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赛摩智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09:5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以下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