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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3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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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3004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4] - 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6] - 自受证券监管部门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6] - 最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9]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0]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相关管理制度[7] - 组织协调对公司治理运作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7]
全志科技(30045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会计差错金额影响盈亏性质或更正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6] - 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差错认定为重大[7]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或10%以上其他或有事项[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交易[9]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变动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或变动幅度超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9] 责任相关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1][12] - 出现重大差错内审部门应查实原因等[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2]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3] 制度执行与说明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5]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相悖按有关法规办理[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全志科技(30045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相关人员[3] 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4] - 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信息报送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提供《保密提示函》[5] - 报送信息要求外部使用人提供个人信息并备案[8] - 对外报送信息需填审批表,经多级审核[9] 信息管理 - 相关信息及人员作为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登记备案[6] - 《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及《保密提示函》保管10年[6] 违规追责与实施 - 外部违规使用信息公司将依法追责[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7]
全志科技(300458)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人员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5]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副总经理协助,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8][10][11] 会议制度 - 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分例会和临时会议,由总经理主持[14] - 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临时会议不受限[16] 管理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有相应处理,离任后违约担责[21][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实施[26]
全志科技(30045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报告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2] 信息要求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等[3] - 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指定网站、公司网站及报刊披露[7]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业绩预告[20] 重大事件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22]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22]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23]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 - 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应聘请审计[18]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年度审计并专项审核[18]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达到一定比例需披露[28] - 与关联人成交达到一定金额需披露[30] 诉讼仲裁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4] 资产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36] 合同披露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披露[40] - 及时披露重大合同进展情况[40] 股东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应披露[39] 财务制度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相关制度[47] 内部审计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报告[48] 信息发布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按程序发布[42][49]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办公室负责档案[50] 责任人 - 各部门等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1]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53]
全志科技(30045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业务内容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含远期结售汇等[3] - 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统一管理[3] 业务规则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匹配资金额度[4][5] - 方案或计划由经营层制定,报董或股东会审议[6] 审议要求 - 保证金超净利润50%且超500万,需董审后交股东会[6] - 合约价值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需董审后交股东会[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后两交易日内披露[7] - 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及时报告披露[13] 职责分工 - 财务操作,审计监督[9][10] - 人员保密,操作独立[12]
全志科技(300458)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接待对象与信息 - 特定对象含证券服务、投资机构与个人等[4] - 重大信息涵盖业绩、收购等方面[5] 接待原则与部门 - 接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6] - 董事会办公室为来访接待专职部门[9] 接待流程 - 特定对象来访需预先沟通并签承诺书[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回绝来访[13] 信息披露与承诺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0] - 公司承诺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8] 资料留存 - 来访接待资料建档留存并报深交所备案[21]
全志科技(300458)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重大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信息[8] 内部人员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部人员[10]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有保密及禁买卖证券义务[12] - 违反保密规定严重将受处罚,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规定时限内在指定媒体披露重大信息[15] - 重大事件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难保密立即披露[12] 事项实施管理 - 拟实施重大事项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时间并报备[13]
全志科技(300458) -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长期战略等重大事项提建议并评估[7][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十天通知[12] - 提议时开临时会,主任委员10日内召集[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工作条例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实施[24][25]
全志科技(30045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资助不包括特定融资业务及控股子公司资助[3] - 董事会审议资助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8] - 为高资产负债率对象资助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5] - 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5] 资助协议与管理 - 资助应签协议,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资助[6]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不低于公司融资利率[6]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公告应包含资助概述等内容[8] - 被资助对象未还款应及时披露措施[9] - 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风险调查与披露[11] 违规处理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人员责任,犯罪移交司法[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