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3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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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3-11-07 09:58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3-042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4 时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4 时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
清水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提交的拟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我们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治军 陈 琪 侯向阳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 公司提供 ...
清水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办法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 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清水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1-07 09:58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3-040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4 时在集团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 知了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马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
清水源(3004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1-07 09:58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需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1]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参与机会 [1]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1]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1]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及内容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财经媒体、证券分析师等 [2]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2] - 多渠道、多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等 [2]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6]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办公设备 [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和工作程序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电话咨询等 [10] - 对投资者的接待程序需规范,确保信息隔离 [11] -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对外信息披露的一致性 [12] - 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 工作人员需热情、耐心、平等对待每一位投资者 [13] -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14] - 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14] - 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14]
清水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清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 (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及其董事、监事、 ...
清水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 人的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为规范上述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勤勉、忠实地履行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其所签署的声明及承诺书,忠实履行职责,全心全意处理公司 事务,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 幕信息谋取私利。 第三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 入,不得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不得侵占 公司的财产。 第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清水源: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由总裁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 应当受本工作细则的约束。 第二章 人 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 ...
清水源: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
2023-11-07 09:58
业务开展基础与限制 - 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规避汇率风险[4] - 远期结汇合约外币金额不超外币款项实际需求总额,交割期需匹配[6] - 用自有资金,按审批额度控制远期结汇资金规模[6]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等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年度远期结汇交易计划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8] - 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编制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0] 风险告知与止损 - 计划财务部出现重大风险24小时告知董事会秘书确定是否披露[13] - 针对远期结汇业务设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23] - 远期结汇业务合计亏损或潜在亏损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计划财务部报告[23] 信息披露 - 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25] - 远期结汇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10%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5]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结合被套期项目披露套期保值效果[26] - 按相关监管规则规定进行披露[25] 档案保管 - 远期结汇业务计划等业务档案由计划财务部保管10年[26] - 远期结汇业务开户等原始档案由计划财务部保管10年[2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9]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30]
清水源:总裁工作细则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以公司总裁为代表的经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并 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裁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