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30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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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委托理财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3] 审批流程 - 自有闲置资金未达限额由董事长批准,超限额经董事会,达标准提交股东会[5]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顾问同意[5] 执行流程 - 财务部申请,审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6] 产品选择 - 选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产品和资信良好机构并签合同[8] 监督管理 - 专人跟踪,异常报董事会,不利情况报总经理和董事会[10][11] - 审计部审查业务并督促账务处理[14] 后续处理 - 完成后及时记账,合同归档,按规定披露事项[17][11]
飞凯材料(3003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报告标准 - 控股子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是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需报告[11] - 拟签署日常交易合同涉及购买、出售金额满足条件需报告[12][15]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满足条件需报告[16] - 涉案金额、损益满足条件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9] - 重大风险情形、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情况需报告[21] - 获得政府补助满足条件需报告[24] - 股东持股情况变化、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22][24][26] 报告流程 - 各部门首次报告重大信息后需持续报告进展[24]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致股权结构变化应提前并持续汇报[26]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报告[26]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当日电话及书面报告[19] - 公司报告前需履行内部审议程序[27][28] - 信息报告义务人报送书面文件含事件原因等[27] - 董事会秘书知悉信息应向董事会报告并分析[27] 责任与制度 - 公司总经理等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1] - 瞒报等未履行报告义务情形明确[30][31] - 发生瞒报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32] - 制度所述“以上”包含本数,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31]
飞凯材料(300398) - 媒体来访与投资者调研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接待规定 - 接待特定对象需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问题提纲,由董秘审定后准备材料[11] - 特定对象调研等活动需提前3个工作日与董秘预约登记[2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31] - 公司在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公告前暂缓现场接待活动[31] 记录与制度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3]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接待特定对象相关活动事务的组织及协调工作[8] - 公司证券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管理关系等事务管理培训[10] 调研方承诺 - 调研方承诺不故意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公司证券[16] - 调研方承诺投资分析报告等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调研方承诺盈利和股价预测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无根据资料[16] - 调研方承诺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16] - 调研方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16] 其他信息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 -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等原则[5] - 承诺书仅限特定调研等活动所用,有明确有效期[16] - 经授权个人在有效期内调研视同公司行为[16] - 证券代码为300398,证券简称为飞凯材料[17]
飞凯材料(3003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要求[4][5] - 业绩快报数据与定期报告差异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6]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差异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8]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金额占比认定重大差错[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金额占比认定重大差错[8]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1] - 恶劣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11][12] - 良好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2][13][14] 其他规定 - 以前年度财报更正需聘请事务所审计[14] - 年报编制人员和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10] - 年报信息差错需及时补充更正公告[18] - 董事会对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公告[18] - 季度、半年报差错追究参照执行[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办理[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19] - 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9]
飞凯材料(300398)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与负责主体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等五项原则[2] -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评价工作[4] 评价范围与类型 - 评价范围为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分、控股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及管理制度[8]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年度评价和日常评价[10] 评价时间与程序 - 年度评价在每年年度结束后至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完成[10] - 日常评价为不定期评价,视具体情况而定[10] -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现场测试等环节[14] 缺陷分类与认定标准 - 公司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两类[21]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按比例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4]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按比例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5]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按比例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5][17] -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重大、重要缺陷定性标准[15][17] - 重大和重要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一般缺陷由审计部及公司管理层认定[20] 报告相关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涵盖董事会声明等多方面内容[20][21][22] - 公司审计部需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并报告[18] - 公司审计部需关注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影响内控有效性因素并调整评价结论[25] - 公司以每年12月31日为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应在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5] 其他 - 公司内控评价相关文件资料由审计部整理归档,保存不少于10年[25] - 公司所有内控评价活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统一监督[25] - 对检查评价公正性有质疑可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反映[25] - 公司董事会根据评价结论对相关单位、人员奖惩并纳入考核机制[25]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冲突以法规规定为准[25] - 制度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5]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25]
飞凯材料(3003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薪酬审议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3] 薪酬构成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组成[8] 薪酬发放 -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兼任职务按公司工资制度确定[11] 薪酬调整 - 依据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公司盈利和战略等调整[11] 激励计划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董高人员[15]
飞凯材料(30039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制度依据与主体 -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及《公司章程》[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人员等[4] 披露规则 - 符合条件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5] 管理与审批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领导管理[7] - 申请经多环节审核,董事长审批[8] - 未通过申请应及时披露信息[8] 登记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信息及处理情况[10] - 知情人负保密义务,做好登记[11] 申请流程 - 申请填审批表,含时间、人员等内容[13][14] - 提交申请先完成登记并签保密承诺[14]
飞凯材料(30039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管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董高监责任 - 董高监若不能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有异议需声明并说明理由[3] - 董高监应签署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或有异议需发表意见陈述理由[13] - 董事、高管不得对外披露公司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内容[16] - 董事应了解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件[16] - 高管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16] - 董事、高管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6] - 董事、高管沟通公司情况时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18] 控股股东与实控人义务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披露[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重大事项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通知公司并披露[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持有股份变化等事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7] - 公共传媒出现对公司股价有影响报道或传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公司并披露[8] 定期报告相关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1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负责信息对外公布[15]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和授权发言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6] - 公司其他部门对信息披露有疑问应向董事会秘书咨询[18] - 董事会秘书有权制止不适合发布的信息[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8]
飞凯材料(3003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董事任职与离职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人员不能任职董事及高管[7] - 董事及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9] 股份转让与义务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离职后3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11] 其他规定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飞凯材料(300398.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2.17亿元,增长80.45%
智通财经网· 2025-08-27 09:17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4.62亿元 同比增长3.8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亿元 同比增长80.45%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76亿元 同比增长40.47% [1] - 基本每股收益0.39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