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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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喜获2025年度社会责任大会“奥纳奖”双项殊荣
新浪财经· 2025-12-11 10:22
公司荣誉与认可 - 易事特集团在第八届社会责任大会上获评“奥纳奖-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贡献企业”,集团创始人何思模教授荣获“奥纳奖-2025年度杰出爱心企业家”称号,实现双项殊荣 [1][15][2][16] - 奖项评选经过严格流程,公司从132家获奖企业中脱颖而出,其权威性备受行业认可,彰显了公司在影响力、责任感、可持续及公益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4][18] 公司战略与行业定位 - 公司是深耕“AI+新能源”领域36年的领军企业,始终将对利益相关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理念融入运营 [5][18] - 公司战略紧跟国家绿色发展导向,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将技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深度绑定,契合“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布局的政策方向 [5][18] 产品与技术布局 - 公司锚定“AI+新能源”战略,构建了覆盖“风光-储能-充电-电源电池-算力-能源管理”的全链条生态,致力于推动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转型 [5][18] - 自主研发的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为电网削峰填谷和新能源消纳提供支撑,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5][18] - 系列化充电桩产品覆盖直流快充、液冷超充等全品类,其中液冷超充桩凭借高功率密度、低散热损耗优势,实现分钟级补能和整体效率最大化 [5][18] - 钠电技术研发紧跟行业前沿,依托高安全性、低成本及宽温适应性优势,持续探索在储能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拓展新能源产业多元化发展空间 [5][18] 社会效益与责任实践 - 公司的技术成果落地不仅创造了经济效益,更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诠释了“科技赋能责任发展”的内涵 [9][23] - 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支持公益项目、助力区域经济、保障员工权益及推动产业链协同共赢等多个领域持续发力 [13][25] - 集团创始人及董事长以身作则,带领公司积极投身教育帮扶、扶贫济困、公益捐赠等各类社会公益事业,树立了行业典范 [13][25] 未来展望 - 公司未来将继续秉持务实前瞻的发展理念,在深耕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同时,持续深化社会责任实践,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行 [15][27]
ST易事特: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1 00:43
公司控制权变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将其持有的公司417,568,600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17.93% 全部转让给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广东恒锐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也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0.72%股份 荆江实业合计持有公司18.66%股份 [1] - 在交易完成后的五年内 东方集团将放弃其所持剩余股份的表决权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 交易细节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5.61元/股 [1] - 广东恒锐获得转让价款约23.43亿元 [1] 交易后续程序 - 交易尚需取得国资监管部门批复 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深交所合规性确认 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1]
ST易事特:荆江实业将成控股股东
新浪财经· 2025-12-10 12:18
公司股权变动 - 公司股东广东恒锐拟转让4.18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93% [1] - 公司股东东方集团拟转让1686.0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72% [1] - 荆江实业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合计取得4.34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66% [1] 交易细节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5.61元 [1] - 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24.37亿元 [1]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10 11:54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8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或"易事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无实际 控制人且无控股股东状态将改变。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 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荆州市国资委")作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各方国资委审批(如需)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在取得上述批准后,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 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 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 ...
ST易事特(300376)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12-10 11:5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易事特 股票代码:300376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 106 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 106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ST 易事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 ST 易 事特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
ST易事特(300376)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025-12-10 11:5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易事特 股票代码:3003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 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 404-405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号恒健大厦 16 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 ST 易事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 ST 易事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ST易事特(300376)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25-12-10 11:5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易事特 股票代码:300376 信息披露义务人: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扬州邗城大道 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 313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 ST 易事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 ST 易事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批复,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取 ...
ST易事特(300376)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12-10 11:54
财务顾问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 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 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 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 ...
知名光储上市企业已“易主”
搜狐财经· 2025-12-10 10:16
公司控制权变更 - 公司股东荆江实业、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于2025年12月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及表决权放弃等相关协议 [1] - 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的4.18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协议转让给荆江实业 [3] - 东方集团拟将其质押给广东恒锐的1686.0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 [3] 交易细节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5.61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24.37亿元 [3] - 荆江实业全部以现金方式向广东恒锐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 - 交易完成后,荆江实业将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 [3] 实际控制人变更 - 荆州市国资委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荆州市国资委 [3]
光伏上市企业易主,地方国资委接手!
智通财经· 2025-12-10 04:55
ST易事特公告,公司近日接到荆江实业、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的通知,上述各方于2025 年12月8日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 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 签署《协议书》。 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的4.18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式转让给荆江实业,东方集团拟将其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1686.09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0.72%)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5.61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24.37亿 元。荆江实业全部以现金方式向广东恒锐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根据 《补充协议》进行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及补偿款的分配和补偿事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各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调整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荆江实业取得对上市公 司的控制权。荆州市国资委作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荆州市国资 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