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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智能:公司章程(2024年1月)
2024-01-08 12:3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 | 第一节 | 股东 | 10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6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0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30 | | 第一节 | 董事 | 30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33 | | | 第三节董事会 | 3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2 | | | 第五节董事会秘书 | 4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8 | | | 第七章监事会 | 50 | | | 第一 ...
金卡智能: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1-08 12:3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副总裁林建芬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林建 芬女士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即将 聘任的董事肖静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金卡智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月)
2024-01-08 12:3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含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 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本制度第十五条的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
金卡智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08 12:3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选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 ...
金卡智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1-08 12:34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429,054,325元变更为420,802,313元,并对《公司章程》 中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近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杨斌 5、注册资本:人民币420,802,313元 6、成立日期:2004年07月28日 7、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291号 8、经营范围:信息 ...
金卡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08 12:3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公司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订: | 《公司章程》原条款 | 修改建议 | | --- | --- | | 第二条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第二条 ……取得营业执照…… | |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 |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 |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 | 法律约束力的文 ...
金卡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08 12:3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金卡智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 3 名独立董事,设董 事长 1 人。董事会根据需要,可设副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
金卡智能: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4年1月)
2024-01-08 12:3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保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 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本制度中所 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 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互利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 (二)与公司具有重 ...
金卡智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2024-01-08 12:32
(2024 年 1 月)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卡智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
金卡智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08 12:32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 度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 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 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 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 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 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五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 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 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 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