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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点评:业绩符合预期,半导体板块趋势回暖
东吴证券· 2024-04-28 07: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公司"增持"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1亿元,同比增长3.49%,归母净利润2.36亿元,同比下降31.58%,基本符合此前业绩预告预期 [1] - 2023年下半年起半导体行业景气度回升,公司产能充足、客户资源优质,有望受益下游需求回升 [1] - 2024年一季度公司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均有所提升,盈利能力趋势性回暖 [1] - 公司以国产替代为战略重心,半导体、食品、医药三大板块产品研发、产能扩张同步推进,下游回暖有望释放业绩弹性 [1] 半导体板块总结 - 2023年半导体板块实现收入6.62亿元,同比下降6.79%,毛利率30.4%,同比下降6.8个百分点 [1] - 公司在超高纯应用材料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通过了美国排名前二的半导体应用设备厂商的认证并成为其一级供应商,有望持续受益全球景气复苏及国产替代 [1] 食品板块总结 - 2023年食品板块实现收入17.18亿元,同比增长21.56%,毛利率21.8%,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 [1] - 2025年中国的无菌包装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50亿元,特别是乳制品和饮料领域,公司实现食品行业全产业链布局,是国内少有能提供一体化配套方案的企业,一、二线客户拓展顺利,有望稳定增长 [1] 盈利预测与投资评级 - 考虑到全球半导体设备行业景气度回暖节奏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考虑,我们略微下调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至3.7亿元(原值3.8亿元),预计2025-2026年归母净利润为5.2(维持)/6.6亿元 [1] - 当前市值对应PE为28/19/15倍,维持"增持"评级 [1] 风险提示 - 国际贸易摩擦 [1] - 下游扩产不及预期 [1]
新莱应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11:43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2.3590260323亿元[1]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6725.158503万元[1] - 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4154666263亿元[1] 利润分配 - 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2.51585万元[1] - 本年度对股东分配利润3624.948912万元[1] - 以4.07806752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6元,共派2446.840512万元[2] 其他财务 - 年初未分配利润7.4861870702亿元[1] - 年末资本公积余额3.767709097亿元[1] - 现金红利占2023年归属股东净利润10.38%[2] -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2]
新莱应材: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04-25 11:43
利润分配与报告审议 - 独立董事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1]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薪酬与授信事项 - 独立董事同意董高2023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并提交审议[3][4]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交审议[6] 担保与内控报告 - 独立董事同意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事项提交审议[7]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内控情况[5]
新莱应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1:43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7.83%,营收占99.85%[5]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重要、重大缺陷对应不同错报金额标准[6]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重要、重大缺陷对应不同财产损失金额标准[8]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0][11] - 评价基准日无财务内控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3] - 评价基准日至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因素[3] 其他说明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2]
新莱应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04-25 11:43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并出具报告[1] -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核[1] - 公司积极完善各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业务和资产安全[1] 审核相关 - 监事会审核意见签署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3] - 监事签名为郭兴云、李俊杰、胡喜明[3]
新莱应材: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锋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何锋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 年出生,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 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 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北京理 工大学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萌纳通华会计会计服务(北 京)有限公司,现任日月光集成电路制造(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地代表。 2020 年 9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 ...
新莱应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云先生主持,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
新莱应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昆 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 ...
新莱应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 第一章 总则 2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决策程序 3 |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4 | | 第六章 附则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
新莱应材: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895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 0011008955 号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