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3002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问责对象与小组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 问责小组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总经理、独立董事组成[6] 问责范围与形式 - 问责范围包括16种情形,如不履职、工作不力等[9] - 问责形式有6种,可单处或并处[12] 经济处罚与责任承担 - 高级管理人员等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等确定[15] - 故意造成损失,被问责人承担全部责任[15] 处罚情形 - 5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16] - 6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罚[19] 问责程序 - 问责程序包括举报、调查等环节,被问责人有申辩和申诉权[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