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30026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持股100%且财务报表应合并[2] - 绝对控股子公司持股超50%低于100%且报表应合并[2] - 相对控股子公司持股超30%(含)低于50%(含)为第一大股东且报表应合并[3] - 参股子公司持股不高于50%且无控制性影响[4]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需征求公司意见[8] - 子公司实施重大事项需按程序报告公司[8] -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结算价格应合理确定[9] - 子公司股东代表由董事长签发授权委托书担任[12] - 公司委派子公司董事、监事由董事长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12]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13] 财务与预算 - 全资子公司实行定期财务预算管理,每月初提交收支预算[18] - 全资子公司超限额支出需总经理等联签[18] - 子公司不得未经批准对外出借资金等[18]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20] 信息提交 -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后两工作日提交会议决议[26] - 子公司每月结束后10日提交月度运营报告[26] - 子公司季、半年度、年度结束10工作日提交财报及经营分析[26] 收益与投资 - 公司应足额收取子公司股利,不得放弃收益权[33] - 子公司投资变动包括经营终止、增减持股权等[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信息披露规定自上市日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