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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7 19:20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3] - 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财务报告基础 - 半年度报告摘要需结合全文阅读 投资者应查阅证监会指定媒体完整报告 [1] - 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 股东持股情况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前10名股东未涉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形 [2]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未因转融通业务导致持股变化 [2] 债券与资本结构 - 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 公司无存续债券 [3] - 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2]
冠昊生物(3002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 股份变动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7]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2]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3] 股票买卖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1] - 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2]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8]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9]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9] 限售与减持 - 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1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股;7 - 12个月申报离职,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后申报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14]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备案并公告[15]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7]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7] 股份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2%[21]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起不超6个月[22] - 实施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进展公告[22] - 增持比例达2%或全部完成或期限届满时,通知公司并披露信息[23] - 特定情形下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应披露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23] - 增持结果公告需包含主体、首次披露时间、具体情况等内容[23] - 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通知公司履行披露义务[24] - 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或期限未届满,应披露实施情况[24] - 发布增持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4] 监管与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买卖行为接受深交所日常监管[26] - 深交所问询时应积极配合[26]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包括处分、收回收益、要求赔偿等[2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冠昊生物(300238)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公司处理突发事件[3] 突发事件类型 - 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经营、政策环境和信息四类[4] 处理原则与组织 - 突发事件处理遵循预防为主等五项基本原则[10] - 公司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10] 日常管理 - 各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并汇报情况[15] - 预警信息由各部门责任人向分管副总经理等汇报[15] 预案与信息披露 - 需制定符合要求的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16] - 董事会秘书判断预警信息是否需披露[18] 应急处置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控制事态[20] - 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有不同主要处置措施[20] 后续工作 - 组织研讨了解信息异动并分析影响程度[24] - 加强监管沟通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4] - 强化内部信息沟通确保口径一致[25] - 澄清更正不实信息减少不良影响[25] - 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视影响追责[25] -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并适时开展路演[25] 保障工作 - 各部门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28] 应急结束 - 应急结束后消除影响并恢复正常工作[31] 总结与追责 - 从四方面总结突发事件损失和教训[31] - 对失职人员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35]
冠昊生物(300238)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信息报送制度 - 制定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子公司及分公司[3] - 信息报送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3] 报送流程与要求 - 报送前填审批表,经部门、领导及董秘审核[4] - 报送时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对方签署回执[4] 信息披露与自查 - 向特定外部人报送定期报告不早于业绩快报或预告[5] - 定期报告等公告前敏感期自查外部人买卖股票情况[5] 违规处理 - 外部人违规公司应报告并可追究责任[6] - 公司人员违规将受处分,严重时追究法律责任[6]
冠昊生物(3002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设董事会办公室由其管理,为信息发布主要联系人[2]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11] 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深交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9] 聘任解聘 - 聘任后1个月内签署《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送[12] - 解聘需1个月内进行,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14][15]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5] 履职要求 - 督促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必要培训[4] - 授权他人行使职责需经董事会同意,违法担责[21] - 危机事件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信息[22] 其他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代表需有深交所资格[12]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5][16][17] - 保证其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17] - 失职违规时公司可采取内部问责措施[19] - 离职对商业秘密保密至信息公开[20] - 声明承诺重大变化(持股除外)5个交易日内更新报送[12]
冠昊生物(30023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关联资金制度 - 制定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机构[3][4] - 为关联方担保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且关联方提供反担保[7] - 按月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交易汇总表报送[8] 责任规定 - 董事会负责防范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9] - 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对汇总表签字确认[12] 清偿方式 - 资金占用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以股抵债”等[10] - 非现金清偿需评估、审议等[11] 违规处理 - 侵占资金董事会可冻结股份,关联方尽快现金清偿[11] - 怠于履职独立董事等可报告并提请开会[12] - 违规责任人受行政、经济处分及法律追究[16] 制度生效 - 制度按规定和章程执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冠昊生物(3002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日常经营合同报告标准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8]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2] 重大变更事项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17种情形[13] 其它重大事件 - 其它重大事件包括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预告修正等10种情形[14] 股东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等需报告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出售或转让股份需报告[7] 报告制度与责任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特定时点报告重大事项[16] - 需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交付或过户逾期3个月需后续每隔30日报告进展[17] - 报告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以多种方式进行并报送书面文件[18]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指定联络人并备案,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0]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冠昊生物(30023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总经理相关 - 公司设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3][4] - 特定情形下总经理应立即停止履职或30日内解除职务[7][8]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特定交易[9] - 超出权限未达董事会标准交易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报董事长决定[12] - 总经理办公会提前3日通知与会人员[18]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指定副总经理代其召集主持会议[21] - 总经理按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情况[20][23] 交易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 [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不超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2%或500万元[9] - 交易标的净利润不超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2%或100万元[10] - 交易成交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或500万元[10] - 交易产生利润不超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2%或100万元[10] - 与关联自然人不超30万元关联交易总经理可审批[10] - 与关联法人不超100万元或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关联交易总经理可审批[10] 其他人员职责 - 财务负责人负责信贷工作、审核行政费用、汇报财务异常[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7]
冠昊生物(3002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内幕信息界定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信息处理规定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13] - 董事会办公室对内幕信息档案至少保存10年[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6] - 保荐人等泄密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制度执行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冠昊生物(3002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9]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10] 沟通渠道设置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10]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公益性网络设施开展活动[11] 信息披露与会议要求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考虑股东会召开要素,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并可会前沟通[13] - 按规定在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5] 工作职责与人员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多项职责[18]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职能部门[19] - 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情形[19]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知识、沟通等素质技能[20]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20] 档案管理 - 开展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21] - 档案含活动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21] - 按方式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1]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