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会秘书等多主体,含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3]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文件管理[49]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等需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0] 报告披露时间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 3 个月、前 9 个月结束后 1 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 5 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1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9] 应披露信息及文件要求 - 应公开披露的信息含招股说明书等,标准、时间和格式按规定执行[11] - 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编制应符合规定,相关人员需签署确认意见[13] - 证券发行前应公告招股说明书,发行中重要事项需说明并经同意后修改或补充公告[13] 重大事项披露及审议标准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需披露[24]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 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单次或连续 12 个月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绝对金额超 5000 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37] - 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9] 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 - 定期报告编制后,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5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财务和核算进行监督[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监管内部审计制度[58] - 对外宣传文件需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按程序发布[61]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62]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 10 年[64]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66]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信息、谋取利益或进行欺诈活动[69] - 公司董事长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层级负责人为相应范围保密第一责任人[69]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应签订保密协议,确保重大信息保密[69] - 公司董事、高管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信息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为止[69]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1]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材料保存不少于 10 年[74]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 10 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76] 责任与处罚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78]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等应配合信息披露,违规导致损失公司可追责[78] - 违反本办法擅自披露信息,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80]
冠昊生物(30023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