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韵达(300227)
icon
搜索文档
光韵达: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84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基于审慎性原则,综 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 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 沟通及配合工作。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
光韵达: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4:3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亲自参会监事3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86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
光韵达: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 $$\Xi{\cal O}\,{\underline{{{-|\Xi|}}}}\,\rlap{/}\Xi+\,\rlap{/}\Xi\,\rlap{/}\Xi$$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 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 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4,892.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 ...
光韵达: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12-13 14:32
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募资不超44,892.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5] - 由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额认购[7] 发行影响 - 发行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提升[7] - 主营业务不变,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提高[11][12] - 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优化[12]
光韵达: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 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隽光投资"),隽光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隽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飞 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隽光投 资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 ...
光韵达: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4-12-13 14:32
发行情况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1] - 发行方案及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发展战略[2] - 发行对象为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3] 资金安排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 - 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 审核与承诺 - 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相关人员作出承诺[4]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文件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 - 监事会同意发行,尚需多项审核通过[5] 授权事宜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发行事宜[4]
光韵达: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12-13 14:3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目 | 录 | | | --- | --- | --- | | | | 页 次 | | 一、鉴证报告 | | 2-3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17 |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公司) 编制的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光韵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 深圳光韵 ...
光韵达: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4-12-13 14:32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58,000,000股,拟募资不超44,892.00万元[2] - 发行前总股本494,581,391股,发行后升至552,581,391股[2][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9]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9月归母净利润3,241.93万元,扣非净利润2,240.27万元[4] - 假设2024年度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为1 - 9月的4/3倍[4] - 假设情形1下,2025年发行前后归母净利润3,458.06万元,扣非净利润1,792.22万元[7] - 假设情形2下,2025年发行前后归母净利润4,322.57万元,扣非净利润2,240.27万元[7] - 假设情形3下,2025年发行前后归母净利润5,187.09万元,扣非净利润2,688.32万元[7] 未来展望 - 发行有助于满足公司扩大市场份额等资金需求,业务范围不变[10] - 考虑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将采取措施填补[11] - 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12] 新策略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13] - 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的股东回报计划》,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5] 相关承诺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多项内容[16] - 若中国证监会有新监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1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履行填补回报措施[19] - 若中国证监会有新监管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19]
光韵达: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4-12-13 14:32
发行股票相关 - 向隽光投资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44,89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43][77][149][151][158] - 发行价格7.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8][37][63] - 拟认购股数不超58,000,000股,不超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9][38][65][66][149][151] - 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11][40][68] - 发行完成后,隽飞投资仍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曾三林[11] - 发行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审批[50][51] 股权结构变化 - 2024年9月27日,侯若洪等三人将合计107,400,017股(占总股本21.72%)表决权委托给隽飞投资,转让25,498,000股(占总股本5.16%)给隽飞投资[46][89] - 发行前,隽飞投资持有25,498,000股(占总股本5.16%),享有107,400,017股表决权(占总股本21.72%)[46][89] - 按发行上限计算,发行后隽光投资持有58,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0.50%),隽飞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83,498,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5.11%),享有165,400,017股表决权(占发行后总股本29.93%)[47][90][91]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6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4.89万元,合并口径净利润1108.03万元[124] - 2024年半年度以总股本49458.1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共分配现金股利1236.45万元,占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92.63%[125] - 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1.5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3.46万元[127] - 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2.9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 632.61万元[128] - 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54.4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8.13万元[129] - 2024年1 - 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41.93万元,扣非净利润2,240.27万元[151] 未来展望 - 假设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下降20%、一致、增长20%三种情形测算[152] - 假设情形1: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下降20%,为3458.06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792.22万元[155] - 假设情形2: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4年度一致,为4322.5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240.27万元[155] - 假设情形3: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增长20%,为5187.0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688.32万元[156] 股东回报与政策 - 公司制定《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2][16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3%[117][14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应达到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应达到20%[119][142] 其他 - 近三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39.48%、39.32%和32.86%,呈下降趋势[103] - 2021年度回购股份519.86万股,成交金额5001.60万元,于2024年7月18日注销[132] - 2021 - 2023年度股份回购支付现金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5.70%[132] - 2021 - 2023年现金分红分别为5001.60万元、0、0,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4.64%、0、0[133]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5001.60万元,年均可分配利润7613.00万元[133]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16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约束职务消费等[16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68] - 公司相关人员承诺按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169][170] - 公司相关人员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违规愿担补偿责任[16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16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违规担法律责任[169]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新当选聘任人员应遵守相关承诺[170]
光韵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前,隽飞投资持有公司 25,498,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6%),合计 享有上市公司 107,400,017 股股票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2%),隽飞投资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曾三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 58,000,000 股计算,发行完成后,隽光投资持有 58,000,000 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50%)。隽飞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 83,498,000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11%),隽飞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165,400,017 股所享有的股票表决权(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9.93%),隽飞 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曾三林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