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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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12 11: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光韵达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
光韵达(3002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2 11: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指引》)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 ...
光韵达(30022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12 11:18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 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 (一) 短期投资,主要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 (二) 长期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 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收购、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 ...
光韵达(3002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2 11: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件") 时,而尚未向投资者公开的重大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要求所应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 ...
光韵达(3002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2 11:18
第一条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
光韵达(3002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2 11: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 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法规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 (三)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范围 第四条 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
光韵达: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11:17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9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子信息业占比79.01%,航天航空业占比19.54%,租赁及其他占比1.46% [1]
光韵达(300227) -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5-12-12 11:16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5-09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三)变更具体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联无限")56.0299%股 权。2025年7月29日,亿联无限的56.0299%股权已经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本公司成为亿联无限 的控股股东。 鉴于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亿联无限,公司的资产、业务范围随之增 加,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
光韵达(30022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2 11:16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5-090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 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2、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1,25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54,411.1391 万股增加至 55,661.1391 万股,注册资本由 54,411.1391 万元增加 至 55,661.1391 万元; 3、根据《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拟在董事会成员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将董 ...
光韵达(300227)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2-12 11:16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 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合并报表主体增多,综合考虑公司自身业 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等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拟改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 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5-09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