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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3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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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4 11:37
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规划,拟变更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 ...
森远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11:37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3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4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召开 6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9 | | 第六章 | 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 12 | | 第七章 | 其他事项 13 | | 第八章 | 附 则 13 |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 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本规则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 ...
森远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11:37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并 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该 独 ...
森远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11:37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1、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2、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3、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 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 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并向公 ...
森远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2024年10月)
2024-10-24 11:37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该办法的有效实 施,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 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 ...
森远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10-24 11:37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 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1、会议届次: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集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 午 9:15 ...
森远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11:37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2]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7] - 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0] 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所议事项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通过[13][14] 结果通知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限结束后下工作日之前通知[14] 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需与会监事和记录人签名,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规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0] - 规则由监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
森远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11:37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董监高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半年内董监高不得转让和减持股份[5][6] - 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和减持[6] - 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股份[6] - 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减持[6] -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期限内不得转让减持[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股票[8] 转让比例限制 - 任职期间董监高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9] 减持披露要求 - 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区间不超三个月[13]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3] 股份变动公告 - 股份变动两日内报告公告[14] 融资融券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得从事本公司融资融券[14]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董监高新增无限售按75%自动锁定[16] - 上市未满一年董监高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6]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上年末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额度[16] - 计算可解锁额度四舍五入取整,不足一千股时为持股数[17] 限售解除 - 限售股份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1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解释[20]
森远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11:37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 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鞍山森远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 ...
森远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11:3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职专门召开[2]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 特定事项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6] - 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8]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 其他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