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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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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永清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 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子公司或 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 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 ...
永清环保(30018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或收费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二)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
永清环保(3001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3:0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 ...
永清环保(3001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在证券交易活动中, 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 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长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 5 ...
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3:0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书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永清环保(30018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即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特别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实行统一领 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小组"),由 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部 ...
永清环保(3001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 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以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 ...
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8 13:02
第一条 为适应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
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永 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 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法律法规及本制度另有规定外,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辞任生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 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规定。 第五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 ...
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8 13:0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当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 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 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 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