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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泰电源: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14:06
公司动态 - 科泰电源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1]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地点位于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1] 财务与经营状况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为:通信行业占比79.97%,其他行业占比9.74%,电力行业占比3.9%,新能源汽车行业占比1.7%,交通运输行业占比1.47% [1] - 截至发稿时,科泰电源市值为118亿元 [1]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6.8元 [1]
科泰电源: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0-28 13:50
公司公告事件 - 科泰电源于10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 [2]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
科泰电源(3001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董秘任职要求 - 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5]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深交所谴责批评者不得担任[6] 董秘聘任解聘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7]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9]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董秘职责权限 - 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11] - 履职有权参加会议、查阅文件等[12]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施行[14]
科泰电源(30015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或成员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3]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随时通知[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工作流程 - 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10] - 根据董事会指令召集评审会议,结果提交董事会[11]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19] 细则说明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
科泰电源(30015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审批规定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需提交董事会,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6] - 公司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审议,超额度需重新审批[7] 审议标准 - 动用交易保证金等占比及金额超标准需股东会审议[6] - 最高合约价值占比及金额超标准需股东会审议[6] 报告披露 - 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标准财务管理部门应报告并由董事会披露[17] 业务管理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门保管十年[18] - 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5] - 只允许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用自有资金[5] - 财务管理部门经办,营销等协作,审计部门监督[9] - 各业务部门按月报送计划预测表,按需提交材料[1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从后者[20]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起施行[20]
科泰电源(3001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5] 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半年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6] - 须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做出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17] 细则施行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科泰电源(3001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2] - 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3]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3]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人员行为规范 - 公司董事等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4]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应备案并签保密承诺书[22] - 内幕信息公开前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信息[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获非公开信息后至披露前不买卖公司证券等[41]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等不登记备案扣减薪酬500元并警告[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扣减薪酬500 - 10000元并赔偿[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登记对接责任人扣减薪酬500 - 10000元[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登记部门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晋级[26] 登记备案流程 - 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填写登记表等核实后报备[17] - 内幕信息在部门间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批准[17] 保密要求 - 公司工作人员保密义务期限为任期内及离职后两年[43] - 临时获取内幕信息人员保密期限为获取至信息公布[44] - 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承诺书一式两份[46] 其他要求 - 公司需对重大事项后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8] - 董事会保证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11] - 公司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教育培训[29]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不同事项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36] - 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36]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四部分填列人员信息[36]
科泰电源(30015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担保审批规则 - 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署同意或股东会批准[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信息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披露[15]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披露[15] - 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18] 担保管理措施 - 担保期不超半年提前一个月通知被担保方清偿债务,超半年提前二个月通知[17] - 董事会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核查担保行为[18] - 因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18]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依相关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0]
科泰电源(30015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投资限制 - 原则上不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开展需制定程序并确定规模期限[10] - 证券投资等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1] - 不得利用银行信贷和募集资金进入股票等市场[15] 信息披露 - 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对外投资需公告决议和投资公告[19][20] - 证券投资等触及披露义务需按要求编制公告[20] 资料保存 - 投资项目会议资料等备查文件保存期至少十年[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科泰电源(30015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变更用途需股东会批准并信息披露[3]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投资限制 - 除金融类企业,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投资[11] 项目延期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原定期限完成,延期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3] - 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14] 现金管理 - 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5] - 发现投资产品重大风险,需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及风控措施[16] 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7]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公告[17]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24]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4]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7] 核查与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28] 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项目变更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2] 专项审核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