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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力(3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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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力(300152) -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
2025-04-28 20:39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净利润为-4741.72万元[1] -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90亿元[3] - 2024年度研发投入为776.21万元[3] 利润相关 - 2024年可供分配利润为0万元[1]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0元[3] 累计数据 - 截止2024年底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016.42万元[1] - 截止2024年底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9799.37万元[1] -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2249.22万元[4] -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比3.88%[4] - 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6955.07万元[4]
新动力(300152) -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2025-04-28 20:38
股票信息 - 公司股票2025年4月29日停牌一天,4月30日开市起复牌[3] - 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新动力”,代码不变[3] - 实施后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3] 警示原因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4] 应对策略 -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优化制度流程,强化监督检查[6] - 加强规范运作意识,开展合规培训[6] 风险提示 - 首个会计年度内控被否需每月披露进展和风险提示[7] - 连续两年被否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若出现相关情形将被实施[8] 咨询方式 - 接受投资者咨询电话为010 - 88332810、0312 - 8741118,邮箱为dongban@cnnewpower.cn[9]
新动力(300152)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5-04-28 20:38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1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2.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 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
新动力(30015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20:1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9007.33万元,营业成本为16976.72万元[8] - 2024年度合并营业利润为 - 3003.80万元,利润总额为 - 4742.14万元,净利润为 - 4742.14万元[28]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 0.0665,稀释每股收益为 - 0.0665[28]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47491.28万元,同比增长19.12%;非流动负债合计4067.70万元,同比下降35.79%[24]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4051.98万元,同比下降25.14%[24] - 2024年末股东权益合计24058.41万元,同比下降25.14%[24] 资产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25995.94万元,跌价准备余额为2273.77万元[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8921.51万元[11] - 2024年12月31日合并流动资产合计41497.92万元,公司流动资产合计31228.48万元[21] 投资情况 - 普益基金于2023年对天津中能投资10000万元,2024年公允价值变动 - 3460.90万元[4] - 长期股权投资中,武汉燃控碳烯本期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2.20万美元;英诺格林本期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660.12万美元[143] 现金流情况 -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0.14万元,2023年度为 - 227.40万元[30] - 202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69万元,2023年度为 - 10370.35万元[30] - 2024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350.10万元,现金流出小计为5453.56万元[30] 子公司情况 - 2024年度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3户,比上年度增加1户,减少2户[178] - 公司持有徐州燃控院、北京新动力国际文旅发展等多家子公司股权,持股比例多为100%[179] 其他情况 - 2024年10月9日,徐州燃控院向徐州农村商业银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至2026年9月23日[158] - 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受限,受限金额从0.18元到354.60元不等[171]
新动力(300152) - 关于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20:1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19007.33万元,上年度20329.63万元[13]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567.53万元,上年度625.27万元[13] - 2024年度扣除项目占营收比重2.99%,上年度3.08%[13] 审计相关 - 中兴财光华核查公司2024年度营收扣除情况表并发表意见[4] - 核查认为情况表按规定编制反映2024年扣除情况[7]
新动力(300152)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20:10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3091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3091号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新动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 ...
新动力(300152) - 关于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2025-04-28 20:1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19,007.33万元[1] - 按1%比例计算并调整后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210.00万元[2] 投资情况 - 2023年普益基金对天津中能投资10,000万元[3] - 2024年公司将普益基金纳入合并范围[3] 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460.90万元计入2024年其他综合收益[3][4] 审计情况 - 2023年度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 审计无法获取相关资料及证据[4] - 保留意见事项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广泛[5] - 无法确定保留意见事项对报告期影响金额[6]
新动力(300152) - 关于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28 20:10
关于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3092 号 目 录 关于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 项说明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关于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3092 号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 字(2025)第 213164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
新动力(300152) -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2025-04-28 20:1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年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2022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10]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调整前14,889,231.83元,调整后139,525,432.17元[11]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合计调整前378,523,706.46元,调整后503,202,895.34元[11]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合计调整前453,790,674.75元,调整后325,565,212.95元[13]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合计调整前832,314,381.21元,调整后828,768,108.29元[13] -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管理费用调整前56,156,840.22元,调整后58,553,787.39元[14] -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财务费用调整前3,434,360.96元,调整后2,270,111.35元[14] -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投资收益调整前16,541,669.65元,调整后16,635,532.94元[14] - 2022年度公司利润表投资收益调整前 -129,267,793.98元,调整后 -129,173,930.69元[14] -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营业利润调整前 -29,020,753.41元,调整后 -30,164,364.18元[14] - 2022年营业利润调整前为-1.6768011095亿美元,调整后为-1.6758624766亿美元[15] - 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整前为1577.172981万美元,调整后为1046.976781万美元[16] - 2022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整前为1078.988611万美元,调整后为6032.088611万美元[17] - 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调整前为1240.786312万美元,调整后为2534.765313万美元[17]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报表中资产合计调整前为7.5584897542亿美元,调整后为7.6091560654亿美元[19] -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管理费用调整前为5669.587362万美元,调整后为6149.165936万美元[19] -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财务费用调整前为407.187951万美元,调整后为250.757848万美元[19] -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营业利润调整前为-6715.896464万美元,调整后为-7046.059546万美元[20] -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调整前为-6999.894157万美元,调整后为-7330.057239万美元[20] -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调整前为-7406.852655万美元,调整后为-7537.057239万美元[20] - 2023年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调整前为-4,069,584.98元,调整后为-2,070,000.00元[21] - 2023年度综合收益总额调整前为-54,322,253.63元,调整后为-52,322,668.65元[21] - 2023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前为18,965,646.22元,调整后为11,703,258.29元[23] - 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调整前为180,785,019.08元,调整后为173,522,631.15元[23] - 2023年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调整前为55,211,540.02元,调整后为55,490,488.22元[23] - 2023年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前为42,663,030.91元,调整后为46,818,105.11元[23] - 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调整前为171,362,649.55元,调整后为175,796,671.95元[23]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整前为9,422,369.53元,调整后为-2,274,040.80元[23] - 2023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调整后为100,000,000.00元[23] - 2023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调整前为-6,172,008.03元,调整后为-117,868,418.36元[23] 其他 - 注册会计师新年用量为3000[36]
新动力(30015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思敏)
2025-04-28 19:43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工作中,认真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 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相 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谢思敏,195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日本神户大学法学硕士和日本神户大学私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经济法系任教,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山东优加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民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 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