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3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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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动力(30015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 按照对外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的出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持有时间超过一 年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 ...
ST新动力(300152) -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坏账损失是指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 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流入。包括已计提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资产发生的损失。 第五条 公司进行应收款项的处置,应当在对应收款项认真清理调查的基础 上,取得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鉴 证或公证证明以及特定事项的公司内部证据等。 坏账损失依据下列证据进行确认: 5.1 债务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法院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及执行完毕 证明; 5.2 债务单位被注销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的,应当取得当地工商部门注销、 吊销公告、有关机构的决议或行政决定文件,以及债务单位清算报告及清算完毕 证明;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款 项的核销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防范 化解应收款项损失风险,使相应的财务报告能更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 ...
ST新动力(30015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2-15 12:02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4]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5] - 限制公司与占用方经营性资金占用[9] - 占用方不得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0] - 关联交易后及时结算减少占用时间[12] 报告与处理机制 - 财务总监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3] - 审计委员会发现占用向董事会报告[14] - 占用未解决锁定或冻结占用方股份[15]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占用资金专项说明[17] 责任追究 - 处分协助纵容占用资产的董事、高管[19] - 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责任人处罚[19] - 违规致投资者损失可追究法律责任[23] 担保风险控制 - 董事审慎控制担保债务风险[21]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1] 制度相关 - 制度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生效实施[21]
ST新动力(300152)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发 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 害,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遭遇突 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在 ...
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1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
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如因董事的辞任,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一)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
ST新动力(30015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雄 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 ...
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2025-12-15 12:02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决策通过的决议事项,或授权经理层决策 后的事项,该事项的归口承办部门和有关执行单位等反馈责任单位均应按照本办 法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反馈执行落实情况。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跟踪落实是指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 检查和督办。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四条 下属子企业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有关管理办 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工作, 经理层是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层,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 会工作部,具体负责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督办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完善决议落实督办台账和日常管理工作体系。 (二)与承办 ...
ST新动力(30015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雄安新动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 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具体包 括: (一)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
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 并提供审计委员会初步审阅,审计委员会应出具书面意见。 第一条 为完善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监督职能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以及《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会 计师事务所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报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1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