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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动力(30015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雄 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 ...
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2025-12-15 12:02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决策通过的决议事项,或授权经理层决策 后的事项,该事项的归口承办部门和有关执行单位等反馈责任单位均应按照本办 法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反馈执行落实情况。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跟踪落实是指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 检查和督办。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四条 下属子企业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有关管理办 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工作, 经理层是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层,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 会工作部,具体负责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督办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完善决议落实督办台账和日常管理工作体系。 (二)与承办 ...
ST新动力(30015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雄安新动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 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具体包 括: (一)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
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 并提供审计委员会初步审阅,审计委员会应出具书面意见。 第一条 为完善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监督职能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以及《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会 计师事务所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报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1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 ...
ST新动力(300152)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内部控制的基础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行业及业务 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所有员工 共同实施的,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 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序、 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达到以下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 执行和监督机制,逐步实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二)保证国家法律、公司 ...
ST新动力(30015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 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 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 ...
ST新动力(30015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内部审计制度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一章 总则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六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 ...
ST新动力(30015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 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 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 ...
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工作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工 作部负责人,其具体职责另行规定。 第三条 董事长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文件和其他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决定《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标准之下的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 ...
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 议事规则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