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3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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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1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大遗漏。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ST香雪(30014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任职。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结构,完善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广州 ...
ST香雪(3001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一)本制度所述"重要会议",包括: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1 2、公司 ...
ST香雪(30014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香雪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 ...
ST香雪(3001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 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1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平 ...
ST香雪(300147) - 筹资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筹 资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银行、 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或者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 筹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围绕公司战略和主营业务需 要进行筹资,合理权衡、降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投融资部负责办 理;与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融资部分 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办理。 第五条 筹资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离。 第六条 财务部、证券事务部、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文件、合同、协议、契约等相关资料。实行分级管理 ...
ST香雪(30014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聘请 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
ST香雪(30014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子公司管理 - 公司通过委派人员和日常监管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2]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应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8]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委派董监高和法定代表人[10] 财务管控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审计[12] - 子公司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需公司审批[12]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公司审批[13]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子公司履行债务人职责[14]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14] 投资决策 - 子公司投资项目决策需经多程序[16] 信息披露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子公司应制定相应制度报备[18] - 子公司需提供重大影响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19]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9] 审计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21] - 审计机构负责子公司审计,子公司配合[21] - 子公司高层调离实施离任审计[22] - 子公司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决定[22] 激励约束 - 子公司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制订绩效与薪酬制度报备[24] - 子公司年末对董监高考核奖惩[24] - 子公司违规对相关人员处分处罚[24]
ST香雪(300147)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11-28 13:03
保密制度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管理机构[2]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人[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0] 内部人员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部人员[8] - 获重大信息至公开披露前不得买卖证券及牟取非法利益[10]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可处分、赔偿,构成犯罪移交司法[16]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规定时限指定媒体披露,其他媒体不得提前[10] - 重大事件分阶段披露,未披露前确保保密[11] - 泄露应追究责任、报告交易所并立即公开披露[11] 其他规定 - 进行重大事项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时间并报备[11]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12] - 对外宣传有网站、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19]
ST香雪(30014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 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二)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 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 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