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30014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香雪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