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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3001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和股东权益最大化[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1][53] 管理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监管机构等[8]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管理渠道等[9]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11][1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挑战等信息[15][1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遵守信息披露规则[18] -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是沟通方式之一[23] 信息披露 - 在公司网站披露信息,及时更新和更正,设公开电子信箱交流[22][25][26] - 按深交所规定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41] 其他措施 - 做好股东会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提高会议透明性[20] - 证券部关注媒体报道并反馈,必要时适当回应[18] - 公司必要时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活动尽量公开,具备条件可网上直播[24]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专人接听,遇重大事件可开通多部电话[30][31]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以现金支付报酬[33][34] 互动易平台要求 - 发布信息及回复应注重诚信、谨慎客观,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3][44] - 不得涉及未公开、不宜公开信息,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45] - 不得迎合热点、配合违法违规交易,要及时回应市场质疑[46][4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审核工作[47] - 公司董事会保证互动易网站刊载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冲突[48]
盈康生命(30014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为3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导致不足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2] - 任职后不符规定应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补足[12][1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4]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过半数通过[24] - 公司应不迟于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部分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并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审议[2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和专门会议记录至少十年[18][27] - 年度述职报告应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专门会议需记录所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7] -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发表明确意见,分歧时分别披露[27]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8] - 公司应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8] -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人士应参加培训[29] - 本制度为董事会议事规则补充,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盈康生命(30014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于2025年6月制定信息披露制度[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主体、中介机构等[2] 披露要求 - 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3] - 董事高管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披露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应在规定时间报送深交所并发布[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6] 暂缓豁免披露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1] -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12]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涉国家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1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半年度报告有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8][1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23]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应在年报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改善措施[24]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实时披露[29]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最早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30] 股东股份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9][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除披露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1] 担保事项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需及时披露担保事项[4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42] 董事高管交易披露 - 公司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证券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46] - 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变动两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相关内容[46]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诉讼仲裁情况[51] 资产变动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公司应及时报告披露[53] 合同披露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57] - 销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57] 重大合同处理 - 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1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2亿元,董事会需分析履约能力[58] - 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1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2亿元,需聘请律师核查交易对方情况[58] - 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1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2亿元,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出具专项意见[58]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61][62]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未经授权他人不得发布重大信息[62] 信息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6] 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信息泄露应及时披露[68][69] 违规处理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批评或处罚时,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77]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需向青岛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违规人员处理情况[77]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7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9]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相同[79]
盈康生命(3001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9]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每半年一次,提前七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特殊情况可豁免[20]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应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委员三日内召集主持[20]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13]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7]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评估其工作[7]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部审计协调[7]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18] 会议决议及记录 - 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9] 其他 - 证券部等部门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7] -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8] - 可要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其他董事及高管列席[26]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27]
盈康生命(3001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事等特定情况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董事等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6] - 公司上市交易一年内董事等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等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事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8]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18] 减持规定 - 董事等拟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并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0] 交易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3]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3]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反《证券法》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4] - 董事会核实违规情况及收益金额并收回,及时披露[14]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等名下股份会被锁定[18] 其他规定 - 董事等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信息[11]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应遵守相关规定[22] - 公司通过章程设更严股份转让规定应向深交所申报[15] - 因发行股份设限制条件应向深交所申请登记限售股[17] - 董事等离职应继续遵守股份转让限制规定[17] - 董事等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9] - 董事等股份变动应及时报告并公告[20]
盈康生命(300143)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 3 名董事,2 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0] - 提议时 10 日内召集临时会议[20]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定期提前七日,临时提前三日发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20][22] 决议与表决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23] 其他规定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7]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8] - 委员有保密义务[29]
盈康生命(3001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新策略 - 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 问责小组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经理、独立董事组成[6] - 问责范围包括11种情形,问责种类有5种[9][12] - 出现问责事项可附带经济处罚,责任承担有区分[12][13][14] - 有5种情形可从轻等追责,4种情形应从严处罚[15][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3]
盈康生命(300143)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担保范围与方式 - 担保范围为符合条件第三人的贷款、贴现、租赁等融资事项[4] - 担保方式为保证、质押或抵押[4] 审批规定 - 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未经决议不得擅自签订合同[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8]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反担保要求 - 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对控股子公司除外)[5] 关联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批关联担保事项,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备案与披露 - 财务部在担保和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传送至证券部备案[12] - 财务部在开始债务追偿程序后五个工作日内和追偿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追偿情况传送至证券部备案[1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15] 后续措施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按时履行偿债义务,公司应在债务到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5]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对公司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发生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16] - 因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债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追究责任[1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8] - 本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18]
盈康生命(300143)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2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749,451,604元,已发行股份数为749,451,604股[7][8][17] - 发起人包括叶运寿、广东南峰集团有限公司等,各发起人认购股份及股权比例不同[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管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诸多限制[25][27] - 董事、高管等特定人员特定时间内买卖股份有禁止性规定,买卖股票收益处理有规定[27][28]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公司有信息披露等义务[33][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3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5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条件不同,关联交易等有特别决议规定[76][8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董事不超总数1/2[93]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92][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利润分配有多种规定[151][159]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有界定标准[15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需提前30天通知[16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规定[178][179]
盈康生命(3001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和罢免[10]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需有相关经验、知识和资格证书[1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一定金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与ESG、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8]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9]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和决议通过条件不同[1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关系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30] - 定期董事会会议提前十天通知,文件会前三天送达;临时会议提前三天,特殊情况当天通知当天召开[30]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部分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 其他规定 - 公司为董事会和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经费支持,可设专项基金[35] - 董事任期有突出贡献可获奖励,决议违法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负赔偿责任[37] - 议事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