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3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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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30014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信息制度范围 - 制度适用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相关人员[2] 信息定义与管理 - 信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2] -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2] 信息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等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 - 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3]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4] 信息审核与保管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多层审核批准[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相关材料由证券部保管10年[5]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信息公司有权追究责任[7]
盈康生命(300143) -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接待人员与负责人 - 公司接待事务第一负责人为董事长,主办人为董事会秘书[8] - 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熟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状况[9] 接待时间与方式 - 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暂缓现场接待[11] - 业绩说明会等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信息[10] 接待流程与要求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12] - 特定对象调研等文件发布前需知会公司[13]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文件[14] - 调研等活动需填写相关登记表[24][28] - 调研等人员需签署承诺书并作相关承诺[27] 信息披露与保存 - 业绩说明会等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12] - 接待活动备查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5] 责任与规定 - 违规接待相关人员和义务人应担责[19][20] - 规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按法规章程执行[21][22] - 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盈康生命(30014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募集资金协议签订与备案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应在全部协议签订后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协议内容[9]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报深交所备案公告[9]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等[6]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应在同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1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7]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2][25] - 募集资金到账后,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3]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12][25] 资金使用监督 - 公司财务部至少每月向证券部提供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审计与核查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6]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无法提出”时董事会需分析整改[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 公司应在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7] - 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23]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3]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中“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后续规定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9] - 本制度报股东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修订权属公司股东会[29]
盈康生命(300143)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人员设置 - 公司依法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任期与报告 -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 经理应在重要事项发生二日内报董事会[18] 会议与存档 - 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存档不少于5年[28] - 纪要应在会议结束五日内分送并报董事会备案[28] 投资与任免 - 经理主持投资计划,项目经审议批准后实施[30] - 经理提名副经理等提请董事会任免[31] 财务与披露 - 大额财务支出经审核,经理批准[32] - 公司异常时经理应及时报董事会并披露[37] 离任与执行 - 经理离任需进行审计[40] -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44]
盈康生命(300143)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 - 制定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4] 投诉受理与处理 - 公开多样受理渠道,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7] - 受理涉投资者合法权益事项投诉[8] - 可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无法立即处理的60日内办结[10] 处理要求与记录 - 发现违规立即整改并披露信息[10] - 遵循公平披露原则,注意信息保密[10] - 建立工作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两年[11] 特殊情况处理 - 发生非正常上访启动维稳预案并报告[11] - 按监管要求办理12386热线投诉等事项[11]
盈康生命(300143)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应急制度框架 - 制定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适用于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2][4] - 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经营、环境、信息四类[4][5][7][8] 应急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经理任副组长[10] 不同事件处理方式 - 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纷争诉讼,应约见股东或其授权代表[18] - 经营类突发事件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公司财务状况[19] - 环境类突发事件需深入了解环境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20] - 信息类突发事件要联系媒体沟通真实情况并商议处理方案[22] 事件后续处理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消除影响、解除应急状态并总结经验[22] - 公司各部门根据情况修订应急预案[22] 处理要求 - 突发事件处理中相关人员需恪守保密原则[23] -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须保证畅通以确保部门联系[27] - 应急领导小组有权随时召集参与处置人员且被召集人须服从安排[27] - 相关部门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物资保障[27] - 公司内部要宣传应急知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27] 责任制度 -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9] - 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9] - 对失职行为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 其他事项 -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异常情况报告及责任追究以本制度等规定为准[31] - 制度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3]
盈康生命(30014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设董事会秘书1名,委任1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 任职要求与职责 - 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取得相关证书[5]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8]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一个月内解聘[12] 空缺处理 - 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其他规定 - 保证秘书任职期间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1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盈康生命(3001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股东会须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的担保[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5] 交易审议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财务资助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9]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0] - 关联交易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关联交易事项须1/2以上通过[4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发生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1]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案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9] 投票相关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27]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等需经过公证并备置[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5] - 公司连续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7]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38] 会议规则 -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前会议登记终止[30] -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超五分钟,针对同一议案发言原则上不超两次[31] - 董事长或经理等对股东问题答复,特定情形主持人可拒绝回答[32]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3] - 股东会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3] 董事选举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出[41]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会应公布候选董事简历和基本情况[4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42] 其他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6]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股东会不表决[44] - 股东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表决,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45] - 会议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秘书负责上报材料和信息披露[48] - 股东会决定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和谋私利,否则担责[48] - 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本规则的情形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本规则与之抵触、股东会决定修改本规则[50][51]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有冲突时以后者规定为准[53]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3]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修改时亦同[5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
盈康生命(30014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七日发通知[15][16]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关联委员回避时,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规定 - 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18][22]
盈康生命(3001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和股东权益最大化[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1][53] 管理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监管机构等[8]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管理渠道等[9]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11][1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挑战等信息[15][1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遵守信息披露规则[18] -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是沟通方式之一[23] 信息披露 - 在公司网站披露信息,及时更新和更正,设公开电子信箱交流[22][25][26] - 按深交所规定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41] 其他措施 - 做好股东会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提高会议透明性[20] - 证券部关注媒体报道并反馈,必要时适当回应[18] - 公司必要时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活动尽量公开,具备条件可网上直播[24]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专人接听,遇重大事件可开通多部电话[30][31]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以现金支付报酬[33][34] 互动易平台要求 - 发布信息及回复应注重诚信、谨慎客观,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3][44] - 不得涉及未公开、不宜公开信息,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45] - 不得迎合热点、配合违法违规交易,要及时回应市场质疑[46][4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审核工作[47] - 公司董事会保证互动易网站刊载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冲突[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