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3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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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30014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含公司董事等年报披露相关人员[2] 责任追究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4][5]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处理[9][10] - 五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11] 处理流程 - 董秘报告差错并提处理方案[3] - 处理前听取陈述、分清责任[7][9] 其他规定 - 责任人配合调查并如实提供证据[11] - 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16]
盈康生命(3001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经理等[2] 薪酬管理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管理[5] - 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配合实施[6][7] 薪酬标准与构成 - 经营管理岗位董事按职务确定薪酬[9]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与绩效薪酬组成[9] 薪酬发放与缴税 - 董事津贴、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考核周期发[11][10] - 公司代扣代缴董事及高管个人所得税[11] 薪酬调整与制度实施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增幅、通胀水平[1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0]
盈康生命(30014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履行情况报告[6] - 应对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的拟聘任事务所保持谨慎[7] - 审核同意改聘后需约见双方并发表审核意见[22] - 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24] - 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6] - 通报违规出具不实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依法处罚[2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保存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评价人员的评价意见10年[16] - 选聘聘期为1年,自公司每次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可续聘[18] - 符合公司选聘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标有效期为10年,此期间内可不再重复开展选聘工作[20] 改聘相关规定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确需改聘需向青岛证监局书面报备[22] - 改聘议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需召开股东会决议,并通知被改聘事务所参会陈述意见[22] - 拟改聘时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多项内容[23][24] 违规处理 - 违反选聘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可责令解聘事务所,相关责任人承担违约损失,情节严重给予处罚或处分[26] - 承担审计事项的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财务审计工作[27][28] 专项审计 - 选聘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本制度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30]
盈康生命(300143) -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 股利派发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 重大投资与现金支出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为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8] 现金分红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9]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10%[9] - 资产负债率超过70%可不进行现金分红[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0] - 连续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4] 利润分配决策 - 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决定[16]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16] - 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特定情况可采用股票股利[16]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分红政策及决策程序[18] -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变动需经董事会拟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董事会决策分红预案要记录并保存相关内容[19] -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19]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说明条件及程序合规透明情况[19] - 年度报告中提示招股说明书中分红政策等执行情况[1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盈康生命(300143) -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风险分类 - 公司风险分为战略、经营、财务和法律风险四类[4] - 按能否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10] - 按照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11] 风险管理职责 - 公司业务管理部门负责配合识别、控制、监督及处理调查等工作[15] 风险识别 - 公司收集战略、财务、经营、法律风险相关的内外部初始信息[17][18] - 公司可采取问卷调查等方法识别风险[20] 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 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风险接受程度为“低”类[21] - 公司目标包括战略、经营、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目标[22] 风险分析与应对 - 风险分析从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角度进行,分为重要和一般风险[22] - 公司风险应对方案有规避、接受、减少和分担风险[22] - 风险应对方法包括购买保险、期货套期保值、外包活动和接受风险[25] 风险管理方案与内控 - 公司根据风险应对策略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涵盖目标、组织等[27] - 公司制定内控方案,对重大风险全流程控制,对其他风险控制关键环节[27] - 内控措施包括建立授权、报告等制度[28][29] 方案实施与监督 - 公司应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措施落实[29] - 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完整[31] - 各部门和业务单位定期自查风险管理工作并报送检查报告[31]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监管评价风险管理工作并报送监督报告[3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4]
盈康生命(30014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会议不定期召开,特定提议下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3]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14]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决议无关联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细则董事会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6][19][20]
盈康生命(30014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8 09:48
资金占用管理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 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公司资金[3] 违规处理 - 发生违规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9] - 侵占资产可冻结股份偿还[11]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1] - 审计部门负责经营和内控监督检查[8] 信息披露 - 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5]
盈康生命(300143) - 关于变更董事暨总经理、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5-06-18 09:46
人事变动 - 2025年6月18日彭文、马安捷辞职[2] - 董事会提名黄雯瑶、龚雯雯、马安捷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聘任马安捷为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5] 股权情况 - 彭文持股54,000股,占比0.0072%[3] - 马安捷持股56,430股,占比0.0075%[3] - 黄雯瑶、龚雯雯截至披露日无持股[9][12] 董事会调整 - 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独立董事不变[4]
盈康生命(300143) -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6-18 0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08014002M[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企业管理、软件开发等一般项目及进出口代理许可项目[4]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49,451,604股,全部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依法参与股东会表决等[7] - 股东查阅、复制公司资料需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股东会年度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1] 对外担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1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人提供资金[13]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董事选举与任职 -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出[25]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提名并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4]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4] 现金分红条件 - 现金分红条件为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等[46]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情形包括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5000万元等[46]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9]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49] 其他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4]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章程备案等手续,修订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53]
盈康生命(3001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6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6] 高管离职 - 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6] 离职管理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10] - 忠实义务离职后两年内有效[12] - 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追责机制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