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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3001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5]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5] 项目论证与变更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改变募集资金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1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2] 协议与账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针对每次融资独立设专户[9]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应在年度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1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应在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 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3]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24]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时董事会应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25] - 相关责任人违规视情节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宝利国际(3001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召开提议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5]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19]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6] 表决权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一票[30]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实施与公告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2] - 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8] 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6]
宝利国际(3001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4] 审议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权限,提交董事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投资方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属股东会审批权限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人员任免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同意可缩短或豁免临时会议通知时限[10]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3]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一般需超过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18]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董事会会议需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19]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全体董事同意提前审议除外[2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再次审议条件[19]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议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19][2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21]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宝利国际(30013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等六种情形的董事[13] - 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等六种情形的股东[13]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七项事项[9]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3]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市场价格,无则按成本加利润或协商确定[21]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市场价、成本加成价、协议价[21][22] 关联交易防范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以垄断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经营[11] - 公司应防止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及资源[10] 关联交易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16] - 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批准[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15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在150万元以上但未达董事会审批权限的交易,履行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程序[16]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的情况:现金认购、承销、领股息等[1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况:公开招标拍卖、获利益交易等[18] 其他规定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24] - 公司对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标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24]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27]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7]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高于”“超过”不含本数[27] - “成交金额”指支付交易金额和承担债务及费用等[27] - 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对价,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报股东会审批后生效[27]
宝利国际(30013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任职与报告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声明事项变化(持股除外)需5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4]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并披露[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行为规范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个人利益、挪用公司资金等[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12]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应知悉禁止行为规定[14] 股份锁定与交易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8]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8]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9] 人员构成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3] - 出现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形,公司应2个月内完成补选[25] 会议相关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29]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代为出席不得超过二名董事[30] 审议事项 - 董事审议为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财务资助,应关注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且条件同等[33] - 董事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应关注变更合理性和必要性等情况[34] - 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关注合规性和合理性[34]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42]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1]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45]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47] - 董事长应遵守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时提交事项供董事会审议[47] - 董事长应严格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不得影响其他董事独立决策[48] 其他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决议,遇问题及时报告[50] - 董事会秘书应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51] - 董事、高管履职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5]
宝利国际(300135) -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2025-09-12 11:46
诉讼金额 - 2022 - 2025年度(至公告披露日)诉讼仲裁累计金额分别为11798.03万、9801.29万、41303.03万、22703.30万[1] 案件情况 - 本次公告诉讼仲裁92.42%已结案,7.58%未结案[4] -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案件占比84.85%[5]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77.27%[6] 大额案件 - 单项超1000万未结案宁波宝利乐泰涉案2356.15万等[12] - 单项超1000万已结案山东高速与公司涉案6010.24万等[12] 小额案件 - 单项低于1000万公司为原告46案涉案11392.49万[14] - 单项低于1000万仅448.32万案已开庭未判决[14] 结案方式 - 已和解/调解结案案件占比43.94%[4] - 已判决/裁决结案案件占比31.82%[4] - 已撤诉/撤裁结案案件占比16.67%[4] 影响评估 - 本次披露诉讼仲裁90%以上已结案,无重大不利影响[4]
宝利国际(30013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12 11: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160万元[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2160万股,均为普通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5][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7] - 股东对股东会特定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13] - 公司拟与关联方特定金额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0]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可网络投票[24]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出席信息及持股比例等内容[26]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7]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31]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对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交易有审批权限[35]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特定金额以上的关联交易[36] - 董事会授予董事长运用公司资金、资产权限为每一会计年度累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4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45]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5]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满足特定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46] 章程与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55] - 公司拟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6][57]
宝利国际(300135)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12 11:4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14:30开始[3]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9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29日9:15至15:00[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7] - 提案2.00有10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10] - 议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9:00 - 11:30、13:00 - 16:00[14]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135,简称宝利投票[25] 会议公告 - 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9月12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公告[22] 会议议案 - 会议有总议案及多个非累积投票提案,如修订《公司章程》等[29]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含10个子议案[29]
宝利国际: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8 13:43
公司地址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申武路109号虹桥丽宝广场T3-601A单元 [1] - 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公司网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1] - 变更原因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1]
宝利国际(300135) -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2025-08-28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300135,简称为宝利国际,公告编号为2025 - 068[1] 办公地址变更 - 办公地址从闵行区申长路988弄5号楼319室变更为申武路109号虹桥丽宝广场T3 - 601A单元[2] - 邮政编码均为201107,董秘等联系地址同步变更[2] 联系方式 - 投资者联系电话为021 - 52210952,传真为021 - 62200838[2] - 网址为http://www.baoligroups.com,邮箱为ir@baoligroups.co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