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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3:54
担保信息 - 众和担保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10000万元融资担保,期限12个月[1][6][7][10] - 担保费用不超实际担保金额*0.5%/年[7] 众和担保情况 - 众和担保注册资本108000万元,南通产控持股35.2738%[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80133.81万元,净资产158361.01万元,2023年净利润7064.67万元[4] 关联交易 - 202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南通产控及其关联方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46471485.53元[9] - 4月1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2] - 关联交易目的是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8]
金通灵: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17 13:54
担保额度 - 公司拟为1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不超12.55亿元[1] -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0.03%[1][4]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55亿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52.88%[1][6]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含本次)为12.57亿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63.03%[45] -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6.17亿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0.94%[45] 子公司财务数据 - 江苏金通灵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0.00%,净资产568.70万元,净利润 -0.07万元[8] - 上海工业锅炉(无锡)有限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52.66%,净资产2.45173亿元,净利润 -54.15万元[10] - 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70.13%,新增担保额度1000万元,占比0.50%[6] - 江苏金通灵鼓风机有限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71.44%,新增担保额度1.5亿元,占比7.52%[6] - 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79.17%,新增担保额度3.1亿元,占比15.54%[6] - 黑龙江鑫金源农业环保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88.02%,新增担保额度4亿元,占比20.06%[6] - 南通新世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92.03%,新增担保额度2500万元,占比1.25%[6] - 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2023年负债总额21136.66万元,资产负债率110.18%,营业收入3732.14万元,净利润 - 8020.58万元[29][30] - 江苏金通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负债总额2552.97万元,资产负债率112.52%,营业收入911.40万元,净利润 - 2150.25万元[32][33] - 江苏金通灵氢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负债总额318.65万元,资产负债率137.61%,营业收入 - 0.47万元,净利润 - 684.91万元[35][36] - 高邮市林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负债总额38510.73万元,资产负债率163.43%,营业收入88.13万元,净利润 - 3867.93万元[38][39] - 江苏金通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2023年负债总额18129.00万元,资产负债率235.33%,营业收入4805.74万元,净利润 - 6251.05万元[41] 子公司其他数据 - 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811.18万元[12] - 江苏金通灵鼓风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18] - 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19] - 黑龙江鑫金源农业环保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22] - 南通新世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5] - 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28] - 江苏金通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31] - 江苏金通灵氢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34] - 高邮市林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571.43万元[37] - 江苏金通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40] 其他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45]
金通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13:5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 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其成员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 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 于职守,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 作,在经营中未出现任何违规操作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 序 号 | 会议 ...
金通灵: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3:54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 -50,551.07万元,母公司净利润 -27,258.01万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40,572.66万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89,152.73万元,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15] 新策略 -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200,000万元综合融资额度[11] - 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125,500万元担保额度[12]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累计不超20,000万元票据池业务[13] - 关联方拟为公司提供不超10,000万元融资担保[14] 其他 - 2024年5月9日下午15: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7]
金通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雪忠)
2024-04-17 13:5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朱雪忠)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 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雪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具有中国律师、中 国专利代理人资格。曾任华中理工大学副教授、教授。现任同济大学教授、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符 ...
金通灵: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7 13:54
融资担保 - 众和担保拟为公司提供不超10,000万元融资担保,期限12个月[2] - 担保费用不超实际担保金额*0.5%/年[8] 关联交易 - 2024年4月16日董事会通过关联交易议案[3] - 202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南通产控及其关联方累计关联交易246,471,485.53元[11] - 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4] 众和担保情况 - 众和担保注册资本108,000万元,南通产控持股35.2738% [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80,133.81万元,总负债21,772.80万元,净资产158,361.01万元[6] - 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9,885.38万元,营业利润9,211.97万元,净利润7,064.67万元[6]
金通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7 13: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 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4-050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1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 ...
金通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7 13:54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45,008.16万元,上年度155,259.84万元[13] - 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项目3,371.22万元,占比2.32%,上年度2,859.05万元,占比1.84%[13] - 2023年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3,371.22万元,上年度2,859.05万元[13]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41,636.94万元,上年度152,400.78万元[14] 其他 - 大华会计师认为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符合监管要求[8]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10]
金通灵:金通灵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17 13:5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3 年,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紧密围绕发展战 略和 2023 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受全球和国内宏观经济环境 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成本上行压力、市场集中度变化以及下游行业需求变化等因 素的综合影响下,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及商誉等出现减值, 综合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利润同比大幅下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将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0299 号)。 二、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5,008.16 万元,同比下降 6.60%;实现营业利 润-59,057.25 万元,亏损 ...
金通灵: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17 13:5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为-50,551.07万元[1] - 截至2023年底未分配利润-89,152.73万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1/3[1] - 营收同比下降,计提商誉和各类资产减值准备[2][3] 未来策略 - 深耕市场,拓宽销售渠道[4] - 创新驱动,优化产品结构[4] - 降本增效,实现精益化管理[4] - 处置闲置设备和不动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