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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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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4-06-27 10:45
董监高股份转让额度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董监高上年末深交所上市 A 股 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6]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 12 个月内董监高不转让所持股份[8]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 25%[8] - 任期届满前离职,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15] - 上市 6 个月内申报离职,18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股[8] - 上市 7 - 12 个月申报离职,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股[8] - 违法被调查等未满 6 个月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15][16] - 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16] -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16]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限制期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16] 董监高股份转让报告与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向公司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1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 股份被强制执行,1 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公司 2 个交易日内披露[10] - 股份变动,2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0]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5] 董监高其他责任与规定 - 董监高督促配偶遵守股份转让规定并担责[14] - 董事会审议处理违规需 2/3 以上成员参加且按 2/3 以上多数人意见决定[18] - 公司对董监高违规实行问责机制[16] 规则实施 -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奥克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24 09:44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390,591.00万元,对合营和参股公司不超7,300万元[1] - 为海南奥克10,0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 - 截至公告日,对合并报表子公司已签担保合同总额272,23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26,006万元[8] 海南奥克情况 - 注册资本11,520万元[5]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41,862.97万元,负债26,972.52万元,净资产14,890.45万元[5] - 2024年3月31日资产57,719.77万元,负债42,804.80万元,净资产14,914.98万元[5] - 2023年度营收1,569.79万元,利润总额 -22.17万元,净利润 -22.17万元[5] - 2024年一季度营收11,940.11万元,利润总额18.98万元,净利润16.53万元[5]
奥克股份:关于公司民事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6-04 09:29
诉讼进展 - 2022年11月一审胜诉,被告需履行支付义务[1] - 2023年9月终审胜诉,被告需给付补偿款及违约金[2] - 2023年10月法院立案执行[2] - 2024年4月被告申请再审,最高法院立案审查[3] - 近日最高法院驳回再审申请[5] 其他情况 - 截至披露日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6] - 本案执行结果不确定,不影响利润[7]
奥克股份:关于公司证券部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2024-05-20 12:21
公司信息变更 - 证券部办公地址迁至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568号虹桥世界中心L1A - 706室[1] - 证券部邮政编码为201702[1] - 证券部联系电话为021 - 69830086[1] - 证券部传真号码为021 - 69830086[1] - 证券部电子邮箱为oxiranchem@126.com[1] - 公司网址为http://www.oxiranchem.com/[1] - 变更信息自公告发布之日启用[1]
奥克股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奥克化学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5-20 12:21
会议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 -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会议[5] - 2024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载《股东大会的通知》[5]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14名,代表394,917,292股,占总股本58.0677%[9]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3名,代表392,563,973股,占总股本57.7217%[10]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1名,代表2,353,319股,占总股本0.3460%[10]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代理人13人,代表35,218,719股,占比5.1785%[10]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股东及代理人同意股数393,541,063股,占比99.6515%[44] - 多项议案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33,842,490股,占比96.0923%[44] - 《关于新建<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393,818,963股,占比99.7219%[59] -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股数393,773,863股,占比99.7105%[6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8] 会议结果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45] - 本次会议主持人、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63] -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等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64]
奥克股份: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5-20 12: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 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程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风控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风控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 行 ...
奥克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5-20 12:2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方[4][6]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8]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9] 表决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1][1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审议披露标准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交易时间限制 - 交易标的为股权,审计截止日距审议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六个月;为非现金资产,评估基准日距该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一年[15] 事后批准程序 - 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事前批准已执行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在获知事实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17]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公告内容要求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日常关联交易还应包括全年预计交易总金额[19]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0]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1] 日常交易规定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21]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1][23] 子公司交易规定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3] 文件保管要求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5]
奥克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0 12: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议室(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8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建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 ...
奥克股份: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2024-05-20 12:21
交易决策审批 - 非日常经营交易任一计算标准未达10%由董事长审批[3] - 达或超10%但均未达50%由董事会审批[3] - 达或超50%董事会讨论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特殊交易规定 - 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达总资产30%提交股东大会,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仅第3或5项达或超50%且每股收益低,获批可不提交[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提供财务资助3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5] - 提供担保7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6]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 为股东等担保,相关股东不参与,半数以上通过[7]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交易视同公司自身行为[7]
奥克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20 12: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可根据 需要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部或者直 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 项: 1 ...